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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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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是為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破解職稱評審中的“一刀切”、簡單化問題,進一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就做好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提出工作要求。
2022年11月3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以人社廳發〔2022〕6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2]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對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調查研究,切實採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動各項改革任務落實落地落細。 [1] 
中文名
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頒佈時間
2022年11月30日
發佈單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1] 
發文字號
人社廳發〔2022〕60號

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2〕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中央企業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努力破解職稱評審中的“一刀切”、簡單化問題,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現就做好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國家職稱系列保持總體穩定,職稱評審專業實行動態調整。通用性強、人才規模較大的評審專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研究設立。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會同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和產業發展需要設立新評審專業。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可結合本單位發展實際設立新評審專業,按管理權限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探索將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技術經紀、創意設計等新職業納入職稱評審範圍。支持各地圍繞特色產業、重點產業鏈設立特色評審專業,開展專項評審,通過“一產一策”“一鏈一策”,實現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建立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實行清單式管理。
二、科學制定職稱評審標準。以破“四唯”和立“新標”為突破口,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為目標,堅持“先立後破”,力避“一刀切”、簡單化,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分系列分專業修訂職稱評審標準,建立體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創新成效、決策諮詢、人才培養、公共服務等多維度的評價指標,形成並實施有利於專業技術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的職稱評審標準。逐步開發專業技術類新職業標準,促進新職業標準與職稱評審標準相銜接。鼓勵從職業標準、技術標準、行業標準中提煉職稱評審標準,將工作績效、創新成果、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作為評價的核心內容。根據不同學科領域特點探索建立能夠識別有天賦、有潛力人才的評價標準。
三、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衞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各職稱系列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探索通過學術委員會認定、同行專家評審、第三方機構評價、國際同行評價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評價的權威性。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對於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等有關規定處理,撤銷取得的職稱,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期限內取消職稱及崗位晉升資格。
四、減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各職稱系列對申報人學歷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備規定學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破格申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不得將科研項目、經費數量、獲獎情況、論文期刊層次、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
五、完善同行評價機制。建立專業性、自律性的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公平公正、代表性強、權威性高的同行評價。高端人才可實行國際同行評價,職稱分組評議可採取小同行評價。發揮學術共同體在同行評價中的作用,鼓勵對成果本身進行直接性同行評價。建立職稱評審專家推薦遴選、培訓考核、信用記錄、退出懲戒等制度。加強職稱評審專家庫建設,遴選專業技術水平高、貼近科研生產一線、業內公認的專家擔任評審專家。加大對評審專家履職盡責的考核力度,考核結果作為遴選專家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同行評價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規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核准備案工作,未經備案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不納入全國職稱評審信息查詢驗證系統。
六、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可採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並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探索國防和科技等特殊領域人才職稱評審專門辦法。
七、開展好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以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為主體,在縣以下基層開展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由各地單獨制定職稱評審條件,適當放寬學歷、科研要求,主要考察職業道德、實踐能力、工作業績、任務完成情況、羣眾認可度等內容。“定向評價”可採取單獨分組、單獨評審的方式。取得的職稱限定在基層有效,評審結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管理權限備案。“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中高級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專崗專用,不佔各地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與常設崗位分開設置、單獨管理。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定向評價”數量、結構的宏觀調控。
八、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根據單位類型和崗位特點有序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向用人單位授予更多的職稱評審自主權。支持國家實驗室開展高級職稱自主評審。具有職稱評審權的單位結合目標任務、崗位職責、績效考核等分類制定職稱評審標準,科學合理明確論文、科研成果等要求。鼓勵通過同行評價、技術技能競賽、揭榜掛帥、服務對象評價等多元評價方法識別人才,促進評用結合。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對申報人員的品德、能力、業績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可推薦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直接評定相應層級職稱。支持科學中心、創新高地採取更加靈活的職稱評聘機制。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用不好授權、履責不到位的要問責。
九、優化職稱評審服務。進一步暢通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職業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職稱申報渠道。優化職稱評審工作流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材料。加強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推行職稱電子證書,加快實現職稱評審結果全國查詢驗證。持續開展清理“四唯”專項行動,對職稱申報、推薦和評審中存在的“四唯”做法,要及時約談整改。加強職稱評審備案管理、巡視巡查、信息公開、數據監測等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説情打招呼”“圈子評審”等現象,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評審環境。
持續推動職稱評審破“四唯”、立“新標”是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對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提高思想認識,深入基層一線,加強調查研究,切實採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動改革任務落實落地落細。2023年6月底前完成各系列評審標準修訂工作。2023年底前,系統梳理本地區設置的職稱評審專業,形成職稱評審專業目錄,向社會公佈。職稱制度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2年11月30日 [2] 

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內容解讀

2022年12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2016年以來,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完成了27個職稱系列的改革任務,構建了新的職稱框架體系,充分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我們通過調研、座談等形式梳理情況、分析問題,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廣泛徵求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我們對《通知》稿進一步修改完善,於近期印發實施。
問:《通知》起草過程中主要有哪些考慮?
答:在起草過程中主要把握四個方面: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不斷完善人才評價機制,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根據中央最新要求,針對職稱制度改革過程中的問題,尤其是針對改革落實“最後一公里”的問題,出台一個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三是堅持守正創新。鞏固中央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成果,延續好的經驗做法,總結各地創新實踐,以破“四唯”、立“新標”為突破口,不斷優化評審標準,建立多維度職稱評價指標體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破除“四唯”傾向,破解職稱評審中“一刀切”、簡單化等問題。四是堅持放管服相結合。繼續有序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向用人單位授予更多的職稱評審自主權,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進一步優化職稱評審服務,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暢通申報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減少申報材料和證明材料,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的違紀違規問題。
問:《通知》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通知》共9條,主要從調整職稱評審專業、完善職稱評審標準、創新職稱評審機制、優化職稱評審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改革舉措。一是關於“立”的方面。動態調整職稱評審專業,探索將新職業納入職稱評審範圍,支持各地設立特色評審專業。科學制定評審標準,建立體現職業道德、專業能力、技術水平、學術影響力等多維度的職稱評價指標體系。二是關於“破”的方面。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衞生、中小學教師、工程、藝術等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評審的核心指標,不得設立論文數量硬性要求,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制度。減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但業績顯著的可由專家推薦破格申報。不得將科研項目、經費數量、獲獎情況、論文期刊層次、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三是關於“評”的方面。完善業內同行評價機制,發揮學術共同體在同行評價中的作用。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取得重大技術突破、解決重大技術難題等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以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為主體,在基層推廣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支持科學中心、創新高地採取靈活的職稱評聘機制。四是關於優化服務方面。繼續簡化職稱評審工作流程,減少職稱申報材料,加強職稱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證書,實現全國職稱評審結果可查詢驗證。深入開展清理“四唯”專項行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時約談整改。
問:貫徹落實《通知》有什麼要求?
答:持續推動職稱評審破“四唯”、立“新標”是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加強調查研究,出實招見真招,對存在的“四唯”問題立行立改。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搞好政策解讀,講好人才成長故事,樹立正確評價導向。要加強職稱工作隊伍的理論學習和培訓指導,大力培養一批人才評價方面的行家裏手,為不斷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提供人才支撐。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