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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
鎖定
- 中文名
- 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
- 頒佈時間
- 2023年8月
- 發佈單位
- 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發佈信息
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內容解讀
《關於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顯示,為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決定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不低於30%。
二、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調整為不低於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20個基點。
三、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派出機構按照因城施策原則,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根據轄區內各城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及當地政府調控要求,自主確定轄區內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確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户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該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新發放貸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機構與借款人自主協商確定,但在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的加點幅度,不得低於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新發放的貸款只能用於償還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納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管理。
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協商變更合同約定的利率水平,變更後的貸款合同利率水平應符合上述規定。
通知明確,存量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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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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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兩部門: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 .中新經緯.2023-08-31[引用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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