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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

鎖定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是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保護人民羣眾權益而制定的法規。
2017年6月26日,該方案審議通過,自2017年6月26日起實施。 [1] 
中文名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
發佈機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發佈日期
2017年6月26日
實施日期
2017年6月26日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政策全文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強調,要按照依法有序、積極穩妥、遵循司法規律、滿足羣眾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網案件訴訟規則,完善審理機制,提升審判效能,為維護網絡安全、化解涉網糾紛、促進互聯網和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1] 

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內容解讀

2017年6月26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方案》。會議強調,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設立網絡法院,目的在於將涉網案件從現有審判體系中剝離出來,充分依託互聯網技術構建專業、高效、便捷的司法運行體系,依法妥善處理網絡糾紛,當好互聯網空間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互聯網司法規則制定的試驗田、互聯網糾紛多元化解的主導者、互聯網審判方式變革的先行者。網絡法院具有“ 大平台、小前端、高智能、重協同” 的特點,是網絡法治時代的智慧法院。
設立網絡法院,不只是將互聯網作為輔助辦案和優化司法服務的技術手段,而是站在國家發展戰略層面,將互聯網本身作為司法治理的對象,積極參與我國對網絡空間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