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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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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是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的文件。
2021年3月19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網站發佈《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
中文名
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
發佈機構
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

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正式發佈

2021年3月19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網站發佈《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以下簡稱《提示》)。

關於要求全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自查自糾並嚴禁參與經營貸的鄭重提示主要內容

《提示》稱,為了貫徹落實“房住不炒”定位,持續謹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務必高度重視,以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為底線,堅守職業道德,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為,提示消費者切勿利用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並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嚴禁為消費者在成立企業、經營貸諮詢等任何環節提供便利或信息。
《提示》強調,各房地產中介機構須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嚴格內部相應業務管理,清查是否有上述現象並及時糾正相關涉及違法違規行為。凡在消費者投訴或市場檢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協助消費者為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提供便利的,即依據《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從業規範》等規定進行自律懲戒,嚴重者根據《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黑名單暨企業風險警示人員名單實施辦法》列入行業黑名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