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

鎖定
亦稱《十六條》。1966年8月8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通過。
亦稱《十六條》。1966年8月8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通過。決定強調“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只能是羣眾自己解放自己”;“要善於發現左派,發展和壯大左派隊伍”;“充分運用大字報、大辯論這些形式,進行大鳴大放”;“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那些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文化革命小組、文化革命委員會和文化革命代表大會是無產階級文化革命的權力機構等。是繼《五一六通知》後,從全局指導“文革”的又一個綱領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