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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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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是韓國環境部頒佈的特別法。《特別法》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跨部門的霧霾應對體系、保護國民健康等,為實施應急減排措施而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措施。 [1] 
2019年2月15日,《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正式開始實施。 [1] 
中文名
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
頒佈時間
2018年8月
實施時間
2019年2月15日
頒佈機構
韓國環境部

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制定歷程

2018年4月25日,韓國環境部長官金恩京就在邀請各家媒體環境領域記者共進午餐時表示,韓國環境部將制定旨在治理霧霾的特別法,積極應對霧霾天氣。韓國環境部還計劃在制定特別法後,成立國務總理直屬常設機構“霧霾對策委員會”。 [2] 
2018年8月,《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在韓國頒佈。
2019年1月22日,韓國總統文在寅在青瓦台主持召開國務會議時表示,日趨嚴重的霧霾天氣為國民帶來巨大痛苦,有必要將霧霾與嚴寒酷熱一同視為災難,採取有力的應對措施。文在寅表示,韓國將從2月15日起實施《可吸入顆粒物特別法》,同時成立民官聯合特別對策委,建立行之有效的控制塔並加強與民溝通。 [2] 
2019年2月15日,《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正式開始實施。 [1] 

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內容解讀

《關於減少和管控可吸入顆粒物排放的特別法》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跨部門的霧霾應對體系、保護國民健康等,為實施應急減排措施而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依據和強制措施。
此外,特別法還為韓國各地區此前實施的高濃度可吸入顆粒物應急減排措施提供了法律依據。根據特別法相關規定,在預報表示當天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超過50㎍/㎥,以及次日平均濃度超過50㎍/㎥時,韓國各市、道的負責人可下令實施應急減排措施。如果違反應急減排措施,將被處以2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2萬元)以下的罰款。
韓國政府在特別法頒佈後,制定了細則等相關法令,為正式實施作了充足準備。2019年2月15日將是特別法實施第一天,韓國國務總理、17箇中央行政部門領導和民間專家等將首次舉行特別對策委員會會議,討論治霾對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