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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殘疾人選手參加全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的通知

鎖定
《關於殘疾人選手參加全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的通知》是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於2016年印發的通知,該通知於2016年8月30日實施。 [1] 
中文名
關於殘疾人選手參加全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的通知
實施時間
2016年8月30日
中國境內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組委會:
為了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體育運動的權利,確保殘疾人平等參與馬拉松及相關運動的比賽,防止歧視和排斥殘疾人蔘賽事件的發生,根據現階段中國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的發展特點,現就殘疾人選手參賽做出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在賽道條件及組織保障條件基本滿足的情況下應允許殘疾人報名參加比賽中各項目的比賽,不得以非正當理由拒絕報名參賽;
二、現階段擬先從殘健融合、平等參賽入手,暫不在賽制中安排殘疾人專門組別的比賽,待今後殘疾人報名選手達到一定數量再考慮分組別參賽;
三、殘疾人(包括非競速輪椅)選手報名時須達到各賽事組委會對各項目所有參賽者的年齡、健康要求及賽事報名成績標準(如有),應按照組委會要求提供殘疾證明,根據報名要求交納報名費,並在報名參賽人員超額後參加統一的報名抽籤;
四、起跑前,視力殘疾、聽力殘疾、智力殘疾以及上肢殘疾的選手與健全人選手一起在指定的區域檢錄、集結,為了保證非競速輪椅選手自身和其他參賽選手的安全,將非競速輪椅選手安排在其參賽項目隊尾檢錄集結。比賽時統一出發。在比賽中,為保障所有參賽者安全,須為有視力障礙選手和非競速輪椅選手安排志願者陪伴跑進,如選手自帶伴跑者,伴跑者的條件須符合組委會參賽的相關要求。
五、如賽事設置殘疾人選手競速輪椅組別的比賽,競速輪椅選手須符合參加比賽相關要求。因競速輪椅速度較快,應安排在出發隊伍的最前端檢錄集結,適當提前出發。並保證是同一賽道。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中國田徑協會
2016年8月30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