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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

鎖定
毛澤東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的講話。經修改和補充後,發表於1957年6月19日《人民日報》。1994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冊。講話分為十二個小題目:一、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二、肅反問題。三、農業合作化問題。四、工商業者問題。五、知識分子問題。六、少數民族問題。七、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八、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九、少數人鬧事問題。十、壞事能否變成好事?十一、關於節約。十二、中國工業化道路。講話指出,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它們之間不是對抗性的矛盾,可以經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不斷地得到解決。講話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社會中存在兩類不同性質的社會矛盾,即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矛盾。並指出,敵我矛盾是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矛盾,一般説來,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礎上的矛盾。今後主要是正確劃分和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講話提出了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系列方法、方針和政策,主張在處理敵我矛盾時要用專政的方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時要用民主的方法,即團結—批評—團結的方法。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