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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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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
發文時間
2000年4月12日
發文單位
中共中央組織部
支持單位
中紀委、中組部

目錄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簡介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組織部2000年4月12日印發)
1997年,中紀委、中組部印發了《關於提高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意見》。多年來,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執行民主生活會制度的情況,總的是好的。但也有一些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收效不大;少數單位民主生活會制度堅持得不好。全國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三講”教育中,對開好民主生活會進行了積極探索和有益的實踐。根據民主生活會原有制度和“三講”教育的經驗,現就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提出如下意見。

關於改進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若干意見內容

一、將民主生活會改為每年召開一次
為便於集中時間和精力解決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發揮民主生活會的作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決定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由原來的一年召開兩次改為一年召開一次。時間一般可安排在4至8月之間。每次民主生活會都要認真做好準備,集中安排時間,以保證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二、認真抓好會前的幾個重要環節
——找準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每次民主生活會前,黨委(黨組)可以採取“羣眾提、自己找、上級點、互相幫”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採取“面對面”、“背靠背”等多種方式認真聽取羣眾意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主動聽取上級黨組織的意見,並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對一年來的思想和工作情況進行回顧和總結。在此基礎上,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如上級黨組織對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有統一要求,黨委(黨組)要按照要求,結合實際確定重點解決的問題。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及開法,一般應提前15天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上級黨組織如有不同意見應及時回覆。
——組織好學習,為開好民主生活會奠定思想基礎。要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組織領導幹部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的相關內容,學習黨的有關文件。時間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1天。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都要認真閲讀規定的篇目。學習要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為對照檢查、自我剖析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好準備。
——廣泛徵求羣眾意見,如實進行反饋。民主生活會前,要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會議的時間和主題,聽取羣眾意見。對羣眾提出的意見,要“原汁原味”地由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如實反饋給本人,並向上級報告。
——認真撰寫發言提綱,深刻進行自我剖析。領導班子每個成員都要根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和羣眾所提意見,認真準備發言提綱,着重檢查在黨性黨風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檢查廉潔自律情況,剖析思想根源;同時對其他成員提出批評意見,對領導班子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不能出席會議的同志,其發言提綱可由有關同志在會上代為宣讀,會後要及時向本人轉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批評意見。
——開展談心活動,坦誠交流思想。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同領導班子的每個成員分別談心,對其一年來的思想、工作情況作出適當評價,肯定成績,同時着重指出存在的問題;涉及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一些問題,要做好思想溝通工作。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互相談心,增進了解,互相幫助,化解矛盾,加強團結。
三、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好民主生活會
要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增強民主生活會的思想性和原則性。堅決克服和糾正那種只談工作不談思想,只講成績不講缺點,或者就事論事、敷衍了事的做法。領導班子成員都要認真檢查自己存在的突出問題。對羣眾提出的意見,正確的要誠懇接受並切實改正;不符合事實或不完全符合事實的,要實事求是地作出説明。互相批評既要堅持原則,又要從團結的願望出發,採取與人為善的態度,不亂扣帽子,不無限上綱。在民主生活會上對違紀問題能主動檢查並積極糾正的,可根據情況,不予處分或從輕處分;有違紀問題又不在民主生活會上自查自糾的,必須嚴肅紀律,從重處分。
四、切實發揮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的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是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把握好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時機。準備工作不充分的,不要匆忙開會。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帶頭認真學習,帶頭進行自我檢查和剖析,帶頭開展批評,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帶動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
要切實擔負起制定和落實領導班子整改措施的領導責任。整改措施要具體,針對性要強,要明確具體責任人。每次民主生活會後,要在一定範圍內向幹部、羣眾通報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接受羣眾監督。在下次民主生活會上,黨委(黨組)要對上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説明和總結。
五、加強對民主生活會的指導
按照一級抓一級的原則,建立健全上級黨委(黨組)成員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的制度。省(部)、地(廳)黨委(黨組)成員每年要參加兩個以上的下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中紀委、中組部領導同志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省部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省(區、市)紀委、組織部的領導同志每年至少要參加一個地市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對問題較多、羣眾意見大的領導班子,在召開民主生活會時,上級黨組織尤其要加強具體指導。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指導民主生活會的同志,可以提前介入。黨委組織部派往參加會議的同志,會後要及時報告情況,對那些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會,可提出責令重開的建議,經批准後執行。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指導,以黨委組織部門為主,紀檢機關和有關工委(機關黨委)要履行好各自的職責。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