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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

鎖定
2010年3月9日,教育部發出通知稱,為了加大互聯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環保技術、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力度,有關高校從本科教育入手,積極申報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需求相關的新專業。
中文名
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
發佈時間
2010年3月9日
發佈單位
教育部辦公廳
文    號
教高廳函[2010]13號

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通知介紹

這份題為“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説,國家決定大力發展互聯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環保技術、生物醫藥等關係到未來環境和人類生活的一些重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了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從本科教育入手,加速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的改革和創新,積極培養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的人才,滿足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迫切需求,經研究,決定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一次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1] 

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內容

通知指,戰略性新興產業涉及的領域包括:①新能源產業。可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煤技術、核能技術,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工業、建築、交通體系,新能源汽車等。②信息網絡產業。傳感網、物聯網技術。③新材料產業。微電子和光電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結構材料、納米技術和材料等。④農業和醫藥產業。轉基因育種技術。創新藥物和基本醫療器械關鍵核心技術。⑤空間、海洋和地球探索與資源開發利用。 對於舉辦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需求有關的專業,教育部在以下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對於與國外知名高校和著名企事業單位開展合作辦學的申請優先予以批准。對轉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學生在電子註冊上予以政策支持。 在申報條件上,通知對相關專業的教師隊伍、實驗教學條件、改革和建設方案以及教學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均做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都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今後的年度專業設置工作中,要將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工作落到實處,扶持相關專業的發展並加強建設,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高素質專門人才的培養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申報和審批工作的通知
教高廳函[201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 
當前,國家決定大力發展互聯網、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環保技術、生物醫藥等關係到未來環境和人類生活的一些重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了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力度,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從本科教育入手,加速教學內容、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的改革和創新,積極培養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的人才,滿足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高素質人才的迫切需求,經研究,決定在2010年4月底前完成一次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的申報和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專業申報
有關高校可根據本校的師資隊伍、實驗條件等實際情況,積極申報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需求相關的新專業。
(一)申報程序
有關高校可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領域內經專家論證,按規定程序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新設專業的申請(包括目錄外新專業)。學校主管部門審核後,將新專業的申請報我部高等教育司。
(二)申報範圍
戰略性新興產業涉及的領域包括:①新能源產業。可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煤技術、核能技術,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工業、建築、交通體系,新能源汽車等。②信息網絡產業。傳感網、物聯網技術。③新材料產業。微電子和光電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結構材料、納米技術和材料等。④農業和醫藥產業。轉基因育種技術。創新藥物和基本醫療器械關鍵核心技術。⑤空間、海洋和地球探索與資源開發利用。
(三)申報條件
⒈有一支滿足本專業教學需要的教師隊伍。有保證名師上講台的措施以及切實可行的聘請國內外高水平教師的政策和保障機制。 ⒉有較好的辦學基礎,實驗教學條件能較好地滿足教學需要;有開展產學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徑和滿足需求的實習基地。
⒊有一個目標明確、措施得當、切實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重點建設方案(包括人才培養方案),方案能夠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對人才的實際需要。
⒋有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培養的教學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二、招生問題
⒈凡批准並具備招生條件的專業,爭取列入2010年的招生計劃正式招生。 ⒉若因招生計劃或其他原因不能列入2010年招生計劃正式招生的,可通過從本校2010年招收的其他專業的學生或本科二年級的在校生中通過轉專業的方式轉入所批准的專業學習。
三、扶持政策
對於舉辦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人才需求有關的專業,教育部在以下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⒈對於與國外知名高校和著名企事業單位開展合作辦學的申請優先予以批准。
⒉對轉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學生在電子註冊上予以政策支持。
四、工作安排
專業申報材料仍按《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07〕2號)規定執行。凡申報新專業的高等學校,須於2010年3月31日前將新專業的申請報學校主管部門,學校主管部門將所屬高等學校申報的專業進行彙總並審核後於2010年4月10日前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直屬高校於2010年3月31日前將新專業申請直接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申報材料寄送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衚衕35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綜合處,郵編:100816,同時請將電子文檔發至郵箱。
採取有效措施支持高校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是高等學校調整人才培養結構,推進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委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都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在今後的年度專業設置工作中,要將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工作落到實處,扶持相關專業的發展並加強建設,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高素質專門人才的培養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