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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商業政策

鎖定
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的指示,1948年2月27日發出。196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五冊。指示針對某些地方的黨組織違反黨中央的工商業政策的現象,要求這些地方的黨委,必須從領導方針和方法上認真檢查糾正任何破壞工商業的錯誤。並提出了具體意見,即:應防止將農村中鬥爭地主富農、消滅封建勢力的辦法錯誤地應用於城市,將消滅地主富農的封建剝削同保護地主富農經營的工商業嚴格地加以區別;將發展生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的正確方針同片面的、狹隘的、實際上破壞工商業的、損害人民革命事業的所謂擁護工人福利的救濟方針嚴格地加以區別;要求中央局、分局在領導方法上,必須同區黨委、地委和自己派出的工作團密切聯繫,利用報紙作為自己組織和領導工作的重要工具,隨時掌握工作進程,交流經驗,糾正錯誤;經常注意明確劃清許做和不許做的事情之界限,隨時提醒下面,使其少犯錯誤。政策是革命政黨一切實際行動的出發點,並且表現於行動的過程和歸宿。在每一個行動之前,要向黨員和羣眾講明我們的政策。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