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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湖南省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鎖定
2022年3月13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中文名
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佈單位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全文
一、主要目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系統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峯、碳中和。
到2025年,全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明顯優化,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的目標任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2%左右,森林蓄積量達到7.1億立方米,為實現碳達峯、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2030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低碳技術創新和低碳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4000萬千瓦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8.45億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峯值並實現穩中有降。
到2060年,全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
二、優化綠色低碳發展規劃佈局
(一)堅持規劃引領和底線管控。將碳達峯、碳中和目標要求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強化國土空間、行業、區域等各級規劃的支撐保障。堅守生態、能源安全底線,統籌平衡土地、能源等資源要素供給。加強各級各類規劃間的銜接,確保各地各領域落實碳達峯、碳中和的主要目標、發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協調一致。
(二)優化綠色低碳發展區域佈局。立足“一帶一部”,對接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優化“一核兩副三帶四區”經濟格局,統籌長株潭、洞庭湖、湘南和大湘西四大區域板塊協調發展和重點區域低碳轉型。支持長株潭城市羣等有條件的地方率先碳達峯,推動岳陽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範區、郴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範區和張家界永定區、郴州資興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建設。
三、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三)全面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科學制定能源、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碳達峯實施方案。持續推動傳統產業低碳工藝革新,強化信息技術綠色賦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與傳統產業融合發展。制定石化化工、焦化、水泥、有色金屬等行業“一行一策”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計劃,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度。依法依規淘汰低效落後產能。推動企業全生命週期開展綠色產品研發、綠色設計、綠色生產、綠色物流和綠色管理。
(四)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着力打造國家重要先進製造業高地,加強綠色製造體系建設,積極創建綠色礦山、工廠、園區,完善綠色產業鏈、供應鏈。大力提升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裝備、航空動力、先進材料、裝配式建築等優勢產業集羣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水平。加快先進儲能材料、智能網聯汽車、節能環保、新型電力裝備等綠色產業佈局,壯大新材料、儲能、新能源汽車產業。支持大數據、人工智能、數字創意、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培育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市場主體,打造一批具有全國競爭力的綠色低碳產業集羣。
(五)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制定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管理目錄,加強窗口指導、從嚴監管,強化政策協同、綜合施策。對在建、擬建、存量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加強新建、擴建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項目准入管理,嚴格實施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替代。推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業對標行業先進水平,深挖節能降碳潛力,實施改造升級,提前謀劃碳核算、碳交易工作。
四、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
(六)嚴控煤炭消費總量。充分發揮煤電基礎保供和應急調峯作用,科學佈局大型清潔煤電,推進現役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嚴格能效約束,突出先進標準引領,推動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領域節能減煤降碳。因地制宜推行以電代煤、以氣代煤,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
(七)合理調控油氣消費。控制石油消費增速,推動成品油質量升級,提升油品消費領域能效水平。加快推進“氣化湖南”工程,加強氣源建設,完善輸氣管網和儲氣調峯設施,合理佈局天然氣調峯電站,積極開拓天然氣消費市場,推動煤改氣工程,推進天然氣“進鎮入鄉”。
(八)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加快新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積極擴大地熱能供暖製冷利用規模。鼓勵開展水電增容挖潛。積極爭取省外“綠電”輸入,逐步提升清潔能源輸入消納量。謀劃佈局建設一批新型儲能電站和抽水蓄能電站。大力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
(九)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加快培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健全以中長期市場為主、現貨市場為補充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落實峯谷分時電價和需求響應政策機制,加快煤電、氣電、儲能等調節性電源建設,形成以儲能和調峯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完善油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逐步實現同網同價。
五、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十)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機制。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及配套機制。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嚴格源頭管控,做好園區規劃、產業佈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的銜接,對能耗強度下降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方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加強分析預警,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嚴格落實能耗雙控目標評價考核機制。
(十一)提升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提升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公共機構、數據中心、新型通信等重點領域能效水平,全面開展能效對標,打造一批能效“領跑者”。健全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強化節能管理和目標責任,高質量建設和使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節能綜合服務等市場化節能方式。
(十二)全面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完善資源循環利用服務體系,鼓勵逆向物流回收,推動垃圾分類處理與可再生資源利用“兩網融合”。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動力電池、建築垃圾、工業固廢等資源回收利用,創建示範基地和示範城市。實施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再製造產品認證與推廣應用,培育壯大再製造領軍企業。推進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產業園區全面實施循環化改造。
六、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
(十三)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積極推進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科學規劃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網絡,實施城鄉高效配送專項行動、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工程。實施緊湊型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加強慢行系統建設。加快長株潭國家物流樞紐共建共享,推進衡陽、岳陽、郴州、懷化等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提升倉儲、運輸、包裝、配送等綠色物流水平。
(十四)推廣節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推廣智能交通,鼓勵發展智能網聯汽車和“車聯網”。積極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新能源交通基礎設施體系。實施高效清潔運輸裝備推廣工程,推動實現零排放配送車輛市區24小時無禁區作業。加快建設主要港口液化天然氣加註站、岸電全覆蓋工程等綠色水運體系。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
七、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十五)推進城鄉建設管理低碳轉型。合理規劃城鎮建築面積發展目標,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築建設,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普及綠色低碳設計理念,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築拆除管理制度,提升建築循環化利用水平。加快綠色社區建設,推行綠色物業管理。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全面升級,加快建設全域美麗大花園,讓綠色成為最亮麗的底色。
(十六)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築。健全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標準體系,推行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推廣裝配式建築和綠色低碳建材,提高城市和園區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築在新建建築中的比重。加快城鎮大型公共建築、老舊小區等綠色化改造,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提升建築舒適度和能效水平。
(十七)加快優化建築用能結構。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比例,開展建築屋頂光伏行動,不斷提高建築採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因地制宜發展熱泵、燃氣、生物質能等清潔低碳供暖製冷,加快推進地熱能規模化應用。鼓勵發展工業餘熱、水源熱泵等協同互補模式。
八、加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
(十八)加快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佈局。制定湖南省科技支撐碳達峯、碳中和行動方案,落實國家碳中和技術發展路線圖。加強基礎前沿創新引領,開展低碳零碳負碳和儲能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攻關。加強氣候變化成因及影響、生態系統碳匯等基礎研究。支持可再生能源、新材料、生態系統碳匯等領域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重大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構建省內碳達峯、碳中和人才體系,鼓勵高校增設相關學科專業。
(十九)加強綠色低碳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充分發揮“揭榜掛帥”機制作用,實施綠色低碳關鍵技術創新攻關行動。重點支持儲能和智能電網、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與建築一體化、高耗能行業低碳流程重塑工藝、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廢棄物資源化與再製造、儲能、氫能等重大技術研發。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產學研用結合,聚焦關鍵技術協同攻關。
(二十)加快綠色低碳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積極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提升工程,定期發佈綠色低碳技術推廣目錄。推動金融資本與科技要素有效融合,促進綠色低碳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實施創業創新主體培育行動,鼓勵建設低碳技術領域專業孵化器、創業創新基地。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和服務機制。加強綠色低碳技術轉移、節能環保裝備等國際科技合作,積極融入綠色“一帶一路”建設。
九、鞏固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二十一)構建生態保護空間格局。嚴守“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態安全屏障,強化長株潭生態綠心、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南嶺和武陵山生態功能區等建設,構建有利於碳達峯、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監管,提升生態環境現代化治理能力。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二十二)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大力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工程、林業碳匯工程,提升生態系統綜合碳匯價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國土綠化行動,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推動森林擴面提質,增強森林植被和土壤碳匯能力。實施水域、河道、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推進生態功能區生態涵養帶建設。推進岩溶地區、礦山尾礦區等地質碳匯調查,探索岩溶地區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二十三)鞏固農業生態碳匯能力。發揮我省農業林業大省優勢,壯大農業林業碳匯產業,探索碳匯與鄉村振興利益聯結機制。推動農業提質增效,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優質糧油工程。發揮大水面漁業生態功能和碳匯能力,推進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提升秸稈、農膜、畜禽糞污等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推動農業智慧、生態、增匯技術研發和應用,加快普及節能低耗智能化農業裝備。全面推廣環保型高效肥料與生物農藥,推進化肥農藥減量行動。發展高附加值低碳農業,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十、夯實法規標準統計基礎
(二十四)健全法規規章。全面清理省內現行法規規章與碳達峯、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認真貫徹國家節約能源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湖南省實施辦法或條例。研究出台省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規規章。
(二十五)完善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支撐碳達峯、碳中和的標準計量體系,抓緊制定修訂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綠色低碳產品等地方標準及配套措施。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建立健全重點行業和產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標準體系,落實低碳標準標識制度。積極參與碳核算、碳交易等國家標準制定。
(二十六)提升統計監測和節能監察能力。加強省市縣能源統計、二氧化碳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高耗能行業和建築、交通運輸等領域能耗統計監測體系,推進碳源、碳匯變化監測與評估,提升二氧化碳信息化實測水平。加強自然資源調查和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建立全省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定期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加強節能監察隊伍建設,提升能力水平。
十一、完善政策機制
(二十七)完善投融資政策。加快構建與碳達峯、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創新,積極落實好碳減排貨幣政策工具,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規模。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生態碳匯、綠色低碳技術等項目投融資支持,嚴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投融資。整合省級有關基金,爭取國家低碳轉型基金、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支持。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
(二十八)完善綠色財税價格政策。加大對綠色低碳循環產業、技術研發應用等的財税支持力度。完善“兩型”採購標準體系,提高綠色低碳產品、技術和服務的採購份額。落實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新能源車船等税收優惠和碳減排税收政策。嚴格執行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推進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和農業用水相關收費政策。研究形成具有合理約束力的碳價機制。
(二十九)健全市場化機制。依託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完善碳排放權、用能權等交易機制。加強電力交易、用能權交易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統籌銜接。健全省內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抵消等工作機制,引導全省控排企業全面參與全國碳市場交易。建立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三十)暢通開放交流渠道。推進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保税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協同配合,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減少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持續深化中非經貿合作,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共建,推動我省新能源裝備、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走出去。鼓勵參與全球氣候和環境治理。
十二、強化組織實施
(三十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碳達峯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統籌做好碳達峯、碳中和工作,組建省碳達峯碳中和專家諮詢委員會。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全省碳達峯行動組織實施和碳中和戰略謀劃,做好與國家碳達峯行動方案的銜接,定期調度各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落實碳達峯行動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各級黨委和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要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科學合理制定本地本行業落實舉措,明確碳達峯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實現碳達峯,鼓勵城市、園區按規定開展碳達峯試點,積極探索碳達峯、碳中和有效模式和有益經驗。
(三十二)強化風險管控。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底線思維,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處理好節能減碳、減污降碳與全省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羣眾日常生活的關係,做好重大風險研判和化解預案設計,確保安全降碳。
(三十三)注重宣傳引導。強化全民節能低碳環保和資源能源環境國情教育。促進綠色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大力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創建活動。將碳達峯、碳中和作為幹部教育培訓體系重要內容,全面提升各級領導幹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素質能力。
(三十四)嚴格考核指導。各地要將碳達峯、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強化目標任務落實情況考核,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市縣、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市縣和單位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有關落實情況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內容。各市州、省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