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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

鎖定
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文件,也稱“五四指示”,1946年5月4日發出。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三冊。《指示》指出了目前土改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各地黨委必須明確認識,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黨目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環節。必須以最大的決心和努力,放手發動與領導羣眾來完成這一歷史任務。指示提出了十八項具體指導原則,其中包括:我黨應堅決擁護羣眾在反奸、清算、減租、減息、退租、退息等鬥爭中,從地主手中獲得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堅決用一切方法吸收中農參加運動,並使其獲得利益,決不可侵犯中農土地;一般不變動富農的土地;對於抗日軍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屬之屬於豪紳地主成份者,在運動中應謹慎處理;對待中小地主的態度應與對待大地主、豪紳、惡霸的態度有所區別,應多采取調解仲裁方式解決他們與農民的糾紛;集中注意於向漢奸、豪紳、惡霸作堅決的鬥爭,使他們完全孤立,並拿出土地來,但仍應給他們留下維持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即給他們飯吃;等等。 [1]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學會編.中國共產黨歷史系列辭典:中共黨史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