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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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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是中國民航局與中國空軍聯合下發的意見 [1] 
中文名
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
發文機構
民航局與空軍
發文時間
2015年7月

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簡要介紹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主席關於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重大戰略思想,日前民航局與空軍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構建軍為民用、民為軍備、協調順暢、優勢互補新體系,建立聯合維修、聯合保障、聯合管理新機制,提高空軍軍民合用機場平時飛行安全管控能力和戰時飛行作戰保障能力,共同開創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的融合發展新局面 [1] 

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共20條,主要從建立多層次工作協調機制、開展機場保障設施聯合維修、實施軍民航飛行聯合保障、加強機場運行聯合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具有較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和操作性,為推進軍民合用機場保障管理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證 [1] 

關於加強空軍軍民合用機場保障工作的管理意見出台背景

自2013年11月開始,空軍與民航局共同探索軍民深度融合機制,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取得廣泛共識,並完善形成了《意見》。2015年下半年,空軍與民航局將在拉薩、碩放兩個軍民合用機場開展試點,計劃在2015年年底前形成五類(一套管理制度、一套維修協議、一套保障方案、一套經費使用管理辦法、一套經驗做法)可借鑑、可複製、可推廣的成果。明年將推廣試點成果經驗,在空軍所有軍民合用機場推行聯修、聯保、聯管機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