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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遼寧省印發的法規)

鎖定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是遼寧省印發的法規,對中小學教師實行“縣管校聘”,實行教師“無校籍管理”,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1] 
中文名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發文單位
遼寧省

目錄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目的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對未來教師隊伍發展進行整體規劃,對中小學教師實行“縣管校聘”,實行教師“無校籍管理”,使教師由“學校人”變為“系統人”。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內容

《意見》提出,在理順教師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管理體制機制方面,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遼寧有關部門將按照課程方案、班額、生源以及學校佈局調整、交流輪崗等情況,調劑使用本地區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和崗位。中小學校依法與教師簽訂聘用合同,負責教師的使用、考核和日常管理。
根據《意見》,遼寧將加大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省級統籌、市域調劑、以縣為主,動態調配,對因學生數量變化導致教師不足的學校應在縣域內調劑中小學教師空餘編制解決。
《意見》同時也堅持突出師德導向。在師德上,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