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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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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是2022年12月國家醫保局印發的通知。
中文名
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
發佈單位
國家醫保局

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發佈信息

2022年12月,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

關於全面排查並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對完成好工作任務,提出了具體的工作要求。一是找出找準問題。要求自下而上,深入羣眾,採取座談走訪、信訪渠道、輿情監測以及監測監管等多種渠道發現問題,形成問題清單。二是精準分析問題,明確問題原因,做到三個明確:明確問題的性質,釐清是制度層面的問題,如制度上存在不合理限制,相關制度政策不配套不協調等;還是工作層面的問題,如政策不落實、政策執行變樣等;或是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規、欺詐騙保問題。明確問題的層級,釐清是國家或省級還是統籌地區的問題。明確問題的主體,釐清是醫保部門的問題,還是其他部門的問題,或是醫療機構執行中的問題。三是有針對性逐一限時解決問題。對於醫保部門的問題,屬於制度政策的,要立即着手製度政策改革完善;屬於工作不落實或執行走樣的,要立即整改落實糾偏。屬於省級醫保部門責任的,省級醫保部門要抓緊研究,限時完善政策措施;屬於國家醫保局責任的,要形成書面意見上報;屬於其他部門或醫療機構的問題,要向社會作好解釋,並立即準確向相關部門反映,提出意見建議。屬於違法違規甚至欺詐騙保的,要加強基金監管,加大查處曝光力度。
按照《通知》部署,排查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一是2022年12月底前,統籌地區醫保部門開展自查自糾,形成問題清單,根據具體情況逐一落實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1月31日前,省級醫保部門彙總全省情況,形成全省排查和取消醫保不合理限制的整改情況報告。三是2023年2月底前,國家醫保局開展工作督導和調度,通過多種渠道瞭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實際情況,進行工作總結。對有突出成效的地區予以表揚和肯定,對未解決實際問題、走過場的地區進行通報批評。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