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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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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是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的政府文件。
中文名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發佈日期
2014年8月26日

目錄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內容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1]  ,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通知》明確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佈。
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推廣政府購買服務的戰略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購買養老服務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要求以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為導向,將政府購買服務與滿足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相結合,重點安排與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密切相關的項目,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將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與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相結合,與培育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相結合,建立以項目申報、項目評審、資質審核、組織採購、合同簽訂、項目監管、績效評估等為主要內容的規範化購買流程,有序開展工作。
《通知》要求,要根據養老服務的性質、對象、特點和地方實際情況,重點選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和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在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以及養老服務網絡信息建設;在購買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日間照料、老年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在購買機構養老服務方面,主要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購買機構供養、護理服務;在購買養老服務人員培養方面,主要包括為養老護理人員購買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在養老評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服務需求評估的組織實施、養老服務評價等。
《通知》強調,要健全監管機制,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管體系,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規範管理和使用。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佈,並作為政府選擇購買養老服務承接主體、編制以後年度政府購買養老服務項目與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民政等有關職能部門協同、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對不同地區、不同項目、不同服務的分類指導工作,廣泛宣傳實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為推進養老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 

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解讀

為加快推進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近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的通知。專家表示,這體現了我國政府以具體舉措適應老齡化社會到來的要求。
為積極有序地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工作,通知對購買主體、購買內容等進行了明確。根據通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主體是承擔養老服務的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制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羣團組織,也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養老服務。
通知要求,要根據養老服務的性質、對象、特點和地方實際情況,重點選取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和養老服務人員培養等方面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在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符合政府資助條件的老年人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以及養老服務網絡信息建設;在購買社區養老服務方面,主要包括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日間照料、老年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在購買機構養老服務方面,主要為“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購買機構供養、護理服務;在購買養老服務人員培養方面,主要包括為養老護理人員購買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等;在養老評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和服務需求評估的組織實施、養老服務評價等。
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認為,這些舉措的出台,不僅有利於從資金、制度上解決失能老人、貧困老人等困難羣體的養老服務需求,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他老年人發揮引導作用,具備經濟條件的老年人也可以通過購買社會化養老機構的服務,讓晚年生活過得更好。
在資金保障方面,通知指出,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資金在現有養老支出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對於新增的養老服務內容,地方各級財政要在科學測算養老服務項目和補助標準基礎上,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這體現了公共財政部門按照中央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略部署,逐步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以具體舉措適應老齡化社會到來的要求。”黨俊武説。
通知還對加強績效評價提出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養老服務對象以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評審機制,加強購買養老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在績效評價體系中,要更側重受益對象對養老服務的滿意度評價。
相關專家指出,政府權力“放得下”,社會組織也要能夠“接得住”。政府部門應從公共利益出發,加強對養老服務的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確保讓有限資金實現效益最大化。
對於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工作目標,通知明確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制度,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高效合理的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支持和參與養老服務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養老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推動建成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黨俊武表示,新一屆政府不僅作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戰略部署,而且採取了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一系列新政策,旨在建立適應老齡化社會要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