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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軍

(甘肅省敦煌市規劃局村鎮股原股長)

鎖定
閻軍,男,漢族,1969年3月出生,甘肅敦煌人,高中文化程度,1991年10月參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甘肅省敦煌市規劃局村鎮股股長。
2022年8月5日,據肅州區廣播電視台消息:閻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閻軍
性    別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甘肅敦煌
出生日期
1969年3月

閻軍人物履歷

1991.10-2000.12 敦煌市城建局工作
2000.12-2007.10 敦煌市規劃局工作
2007.10-2016.06 敦煌市規劃局村鎮股股長
2016.06-2022.06 敦煌市發展和改革局鐵路和航空策劃服務中心工作

閻軍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5日,據肅州區廣播電視台消息:敦煌市紀委監委對敦煌市原規劃局村鎮股股長閻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閻軍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識淡薄,道德底線失守,無視黨紀國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收受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取高額利息;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規劃審批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家庭財產數額巨大,明顯與收入不符,且不能説明合理來源。
閻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並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敦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閻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敦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