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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復

鎖定
閻復(1236年-1312年),字子靜,號靜軒,又號靜齋、靜山。高唐(山東聊城)人。中國元朝大臣、文章家。 [2] 
憲宗九年(1259年),閻復始為東平行台掌書記,擢御史掾。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用王磐薦,為翰林應奉,以才選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至元十六年(1279年),入為翰林直學士。至元十九年(1282年),升侍講學士,後又改集賢侍講學士同領會同館事。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升翰林學士。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尚書省罷,復立中書省,世祖欲授以執政,閻復謝辭。御史台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首命閻復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任翰林學士時,奉旨撰寫桑哥輔政碑。桑哥敗,被免。成宗即位,詔除集賢學士,改翰林學士。大德四年(1300年),拜翰林承旨。武宗立,進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後請辭歸家。仁宗即位,遣使召之,以病辭,卒於元皇慶元年(1312年)。 [2] 
閻復一生歷世祖,成宗,武宗三朝,久居翰林,以文學自任,時稱文章大家。與徐琰,李謙,孟琪號稱“四傑”。《元史》本傳稱閻復有《靜軒集》50卷,早佚。今存清光緒間繆荃孫所輯《靜軒集》5卷及附錄1卷,其中詩1卷僅8首,各體文4卷35篇。 [2] 
子靖
靜軒
所處時代
元代
出生日期
1236年
逝世日期
1312年
本    名
閻復

閻復生平事略

至元八年(1271),閻覆被舉薦為翰林應奉,以幹練有才,又被選任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
至元十年(1275),遷翰林修撰後出僉河北、河南提刑按察司事,召為翰林直學士。
十九年(1282),升翰林侍講學士
二十年(1283),改集賢侍講學士
二十三年(1286),再擢翰林學士承旨,朝廷詔旨多出其手;
二十八年(1291),出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此時隨桑哥倒台而罷官。成宗即位,復起任集賢學士;
大德元年(1297)改任翰林學士,再擢翰林學士承旨;
元武宗即位後,晉階榮祿大夫,授中書平章政事
後辭官家居 ,卒後贈光祿大夫大司徒、上柱國,封永國公,諡“文康”。

閻復代表作個人作品

《靜軒集》50卷

閻復史籍記載

閻復,字子靖,其先平陽和州人。祖衍,仕金,歿王事。父忠,避兵山東之高唐,遂家焉。
閻復始生,有奇光照室。性簡重,美丰儀。七歲讀書,穎悟絕人。弱冠入東平學,師事名儒康曄。時嚴實領東平行台,招諸生肄進士業,迎元好問校試其文,預選者四人,復為首,徐琰、李謙、孟祺次之。歲己未,始掌書記於行台,擢御史掾。至元八年,用王磐薦,為翰林應奉,以才選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扈駕上京,賦應制詩二篇,寓規諷意,世祖顧和禮霍孫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十二年,升翰林修撰。十四年,出僉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階奉訓大夫。十六年,入為翰林直學士,以州郡校官多不職,建議定銓選之法。十九年,升侍講學士,明年,改集賢侍講學士,同領會同館事。二十三年,升翰林學士。帝屢召至榻前,面諭詔旨,具草以進,帝稱善。二十八年,尚書省罷,復立中書省。帝勵精圖治,急於擇相,一日,召入便殿,諭之曰:“朕欲命卿執政,何如?”復屢謝不足勝任,帝謂侍臣曰:“書生識義理,存謙讓,是也,勿強。”御史台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首命復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先是,奸臣桑哥當國,嘗有旨命翰林撰《桑哥輔政碑》,桑哥既敗,詔有司踣其碑,復等亦坐是免官。
三十一年,元成宗即位。以舊臣召入朝,賜重錦、玉環、白金,除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元貞元年,上疏言:“京師宜首建宣聖廟學,定用釋奠雅樂。”從之。又言:“曲阜守冢户,昨有司併入民籍,宜復之。”其後詔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户、祀田五千畝,皆復之請也。三年,因星變,又上疏言“定律令,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內外官”。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徵租受杖,非所以厲廉隅。江南公田租重,宜減,以貸貧民。”後多采用。
大德元年,仍遷翰林學士。二年,詔賜楮幣萬貫。四年,帝召至榻前,密諭之曰:“中書省庶務繁重,左相難其人,卿為朕舉所知。”復以哈剌哈孫對,帝大喜,即遣使召入,相之;復亦拜翰林學士承旨,階正奉大夫。十一年春,武宗踐祚,復首陳三事,曰“惜名器,明賞罰,擇人材”,言皆剴切。未幾,進階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餘如故。復力辭,不許,上疏乞骸骨,詔從其請,給半俸終養。時仁宗居東宮,賜以重錦,俾公卿祖道都門外。及即位,遣使召復,復以病辭。
皇慶元年三月卒,年七十七,文康。有《靜軒集》五十卷。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