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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堯熙
鎖定
閻堯熙(?—1742)字涑陽,河南夏邑人,原籍山西太原,清朝官吏。康熙四十五年進士,五十二年,授直隸藁城知縣。滹沱常以秋溢,築堤樹木椿,以捍其衝,夾岸種柳,堤固,水不為患。
- 所處時代
- 清朝
- 出生地
- 河南夏邑
- 逝世日期
- 1742年
- 本 名
- 閻堯熙
- 官 職
- 知縣
雍正元年,調南宮,擢晉州知州。州瀕滹沱河,河決徙道,蕩析民居。堯熙為籌安集,民免於患,扶攜老稚來謝。堯熙曰:“此朝廷恩,我何與?”令望闕拜,人給百錢,以資裹糧,散錢十萬,鹹感泣曰:“真父母也!”怡賢親王奉使過境,聞其名,奏循良第一。擢山東青州知府,未之官,改授浙江嘉興。俗健訟,良懦不得直。訟府,下縣,或不理,奸猾益無忌。堯熙始至,日受狀三百。比對簿,自請息者二百餘,庭折數十,各得其情。豪民張某稔惡,訊實,杖殺之,民皆稱快。屬縣賦重,名目糾紛,里胥因緣為奸。民完如額,官不知,民亦不自知,官累以缺賦課殿去。堯熙巡行清理,民始知額,歲無逋賦。海鹽縣塘工不就,總督李衞聽浮言,欲開引河泄潮。堯熙言:“滷水入內河,田皆傷,非等壞廬舍、糜帑金已也。”議遂罷。營弁緝私鹽,縱其梟,持他人抵罪。堯熙言其誣,總督不聽,庭爭再三,總督乃自勘,釋之,愈以賢堯熙。累擢湖北按察使、四川布政使,皆持大體,有惠政。乾隆七年,卒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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