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閲卷大臣

鎖定
清代負責朝考評定試卷的官員。由皇帝從親王、大臣中委派。閲卷後,分列一、二、三等,將前十名捲進呈,送軍機處請旨,候上欽定。此外,負責鄉、會試複試之官員,以及制科等在保和殿或貢院考試而由皇帝派出的閲卷者,均稱為閲卷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