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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清縣氣象局

鎖定
1956年11月,閩清縣氣候站成立,站址在閩清縣坂東鎮坂東村。1968年10月站址遷至閩清縣梅溪鎮榕院村。1971年4月改為閩清縣氣象站,1980年9月,更名為閩清縣氣象局,2009年1月1日業務名稱改為閩清國家一般氣象站(行政仍用閩清縣氣象局),屬縣局級單位,設立辦公室、預報股、測報股、防雷中心4個正股級機構。觀測場北緯26°14′,東經118°51′,海拔高度40.8米,區站號58839。
中文名
閩清縣氣象局
成立時間
1956年11月
地    區
福建閩清縣梅溪鎮榕院村
氣    候
亞熱帶季風性氣候

閩清縣氣象局機構簡介

閩清縣位於福建東部閩江下游,屬於亞熱帶季風性氣候,由於地形地貌和生態環境的不同,一年四季氣候差異明顯,災害性天氣頻發,尤以暴雨、颱風、大風、冰雹、雷電為甚。
閩清縣氣象局堅持以經濟社會需求為牽引,把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和氣象科技服務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
50多年來,經過幾代氣象工作者的艱苦創業,閩清的氣象工作已從單純的氣象觀測發展成為氣象測報、天氣預報決策服務、公眾服務、專業服務、農業氣象服務和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避雷設施檢測等多種業務服務格局。隨着氣象業務現代化建設的迅速發展,天氣預報準確率、氣象服務能力、服務手段和綜合水平都在不斷地提高。展望未來,我們將繼續本着“決策服務讓政府滿意、公眾服務讓羣眾滿意、專業服務讓用户滿意”的宗旨,樹立“公共氣象、安全氣象和資源環境氣象”的理念,努力提高氣象服務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為防災減災、促進地方經濟建設和服務羣眾生活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 [1] 

閩清縣氣象局部門職責

職能介紹
承擔本縣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氣象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依據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開展氣象行政執法和有關項目的審批審核工作。
2、準確、即時地發佈氣象預報,防禦氣象災害,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氣象服務。及時主動為農業生產提供氣象保障。
3、根據氣象行業發展思路,結合本縣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氣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氣象部門雙重計劃財務體制,促進氣象事業和地方經濟協調發展。
4、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及其他氣象信息發佈。負責全縣電視氣象預報節目的組織和製作,參與有關防災減災決策,組織做好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和評估。
5、管理與指導本縣氣候資源的開發、應用和保護,組織對當地重點建設工程、城鄉建設規劃中的氣象環境評價的論證和審查。
6、負責本縣氣象科技和氣象情報服務,對外服務主要有氣象長、中、短期天氣信息預報,電話121信息服務,電視天氣預報以及災害性天氣預警系統。
7、歸口管理全縣人工影響局部天氣、雷電災害預防、經營性各類廣告氣球、飛艇的技術資格認定,參加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中與氣象相關設施的設計、審查、工程驗收、施工和技術培訓。
8、負責作好本局職工隊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9、完成上級氣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