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州是中国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福州地区的行政建置名称。南朝陈永定元年(557年)置闽州,作为福建地区首个州级建制,治所设于晋安(今福州),下辖建安、晋安、南安三郡 [3]。天嘉六年(565年)撤销建制,复归东扬州管辖。隋大业二年(606年)至唐开元十三年(725年),该地区再次以闽州为名,期间唐景云二年(711年)设闽州都督府,统辖五州 [1] [4]。闽州作为福州历史沿革中的关键名称,最终于725年更名为福州 [2] [4]。
- 设立时间
- 557年(南朝陈) [3]
- 撤销时间
- 565年(南朝陈) [3]
- 所属朝代
- 南朝陈、隋、唐 [1] [3]
- 治所驻地
- 晋安(今福州) [3-4]
- 行政层级
- 州级建制 [3]
- 历史地位
- 福建最早州级政区 [3-4]
南朝陈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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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陈永定元年(557年整翻耻),为洒估设举达笼络地方势力陈宝应,设立福建历史上首个州级政区——闽州,治所在晋希迎狱安郡(今福州市鼓楼区),下辖建壳多壳安、晋安、南安三郡。该建制存在至天嘉六趋仔年(565年),因政局变动被撤销,复归东扬州管辖。据《福建省历史地图集》记载,闽州后被改称丰州 [3]几叠愚驼店体您。
隋唐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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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大业二年(606年),福州地区改称闽州,原“泉州”地名随之南迁至现今闽南地区 [2] [4]。南朝陈永定元年(557年)置闽州,天嘉六年(565年)撤销入东扬州 [3]。唐景云二年(711年)设闽州都督府,统辖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因州西北福山得名,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确立了'福州'名称 [1-2] [4]。
地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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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陈时期闽州涵盖今福建省全境及粤东部分区域,核心区域为闽江流域 [3]。唐代闽州都督府领闽、建、泉、漳、潮五州,形成'五州并治'格局。
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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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福建地区最早的州级建制,闽州的确立标志着该地区从郡县制向州府制的转变 [3]。其名称在隋唐时期的沿用,反映了福州作为区域政治中心的连续性 [1] [4]。现存《元和郡县志》等多部史籍均记载了闽州与福州的地名更替关系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