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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明我

鎖定
閔明我,明末來華傳教士。歷史上有兩個閔明我,第一個是西班牙多明我會神父Domingo Fernández de Navarrete(1610-1689),後來意大利傳教士Philippus Maria Grimaldi在清初頂替了他的名字
本    名
Philippus Maria Grimaldi
出生地
意大利皮埃諾特
逝世日期
1712年11月8日

閔明我人物生平

第一個來華的離開中國後,耶穌會會士意大利人Philippus Maria Grimaldi(1639-1712)冒充閔明我的名字進入北京,作南懷仁的助手。 [1] 
閔明我1610年出生於意大利。1635年進入多明我會貝納菲爾(Peñafiel) 修道院學習,畢業後在瓦雅多麗的聖格列高利 (San Gregorio) 學院任教。 [2] 
閔明我和黎玉範曾一起在中國傳教,兩人還曾在1666至1670年間一起遭受牢獄之災。在解除耶穌會對中國傳教壟斷的五年後,1643年,黎玉範被召回羅馬。他向教廷控訴耶穌會在中國包容儒家禮儀的種種做法,這些做法是由範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 和利瑪竇 (Matteo Ricci)在大約一個世紀以前確立的。此次回國,黎玉範成功説服教皇諾森十世 (Papa Inocêncio X) 頒佈敕令,禁止耶穌會的中國教徒繼續祭祖敬孔,黎玉範把他們的行為稱之為盲目崇拜。

閔明我禮儀之爭

儀禮之爭的出現源於耶穌會和多明我會及方濟各會在傳教方式上的差異。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一直試圖打破耶穌會在中國的傳教壟斷,最終,這種壟斷局面在1638年由教皇烏爾班八世(Papa Urbano VIII) 宣告結束。
1645年,羅馬教皇發佈通諭,支持多明我會在“禮儀之爭”中的立場。正是在這一年裏,閔明我與黎玉範神父結識,他決定放棄前途光明的神學家職業,提出去亞洲當一名傳教士 [2]  。1648年6月23日,閔明我經墨西哥抵達菲律賓羣島,在那裏,他負責馬尼拉 (Manila) 省的傳教,但是,不包括馬尼拉華人聚居區 ——“商旅”(Sangleys)市場區。他致力於面向説他加祿語的馬來人-波利尼西亞人羣的傳教活動和馬尼拉的多明尼加·德·聖·湯瑪斯 (Dominica de Santo Tomás) 大學的神學教育。在菲律賓,他被任命為聖提斯姆·羅薩里奧 (Santísimo Rosario) 省的管區總代表。 [2] 

閔明我其他活動

閔明我在菲律賓度過了十年傳教生活,主要活動是在講他加祿語的土著人羣中宣傳基督教和在馬尼拉和相鄰地區教授神學。十年後,菲律賓的多明我會當局決定讓他返回西班牙,理由是:虛弱的健康狀況和神學家的輝煌事業需要他承擔新的使命。為避免橫渡太平洋可能遇到的危險,回程不經過墨西哥,而選擇葡萄牙的西航線,穿過麻六甲 (Malaca) 海峽,進入印度洋,到達非洲海岸。閔明我於1657年2月14日從馬尼拉啓程返回卡斯蒂利亞(Castela),最初的目的地是望加錫 (Macaçar) —— 西里伯斯 (Celebes) 羣島的香料市場。然而惡劣的海面狀況給航行帶來重重阻撓,被迫停航和猛烈的暴風雨威脅着乘客的生命。正常情況下不到一個半月的旅程持續了八個月之久。1657年10月,閔明我到達望加錫,在那裏逗留了幾個月,受到兩名葡萄牙多明我會神父的接待。

閔明我遠赴中國

由於在返回西班牙的途中遇到困難 (荷蘭對麻六甲的控制影響到伊比利亞人和印度洋之間的交通),他於1658年6月搭乘一艘中國船隻前往澳門,在那裏,遇到了另外四名傳教士,其中一位是耶穌會教徒衞匡國。三年前,這位耶穌會士在安特衞普 (Antuérpia) 出版了他的著作《韃靼戰記》(De bello Tartarico),描繪了十年前中國的改朝換代——滿族攻佔北京城,推翻明朝建立清朝。衞匡國在教皇撤銷了多明我會士黎玉範1645年建議頒佈的法令之後前往中國,隨後他説服教皇亞歷山大七世(Alexandre VII) 准許耶穌會士延續他們的傳教方式,容許中國人的祭祖敬孔活動。 [2] 
又經過數週艱難的航行,閔明我於1658年7月抵達澳門。在接下來的整整一年兩個月裏,他一直在期待深入中國內地和其他多明我會傳教士會合的機會。顯然,澳門的耶穌會方面沒有給他任何援助和支持。在他們看來,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的干預擾亂了他們已經開展了數十年的傳教工作。1659年9月25日,閔明我終於有機會搭乘一艘中國商船來到廣州,並於1659年11月3日到達福安,在那裏,他遇到了一個多明我會傳教團體,結識了三位多明我會士:羅文藻 (Luo Wenzao)、賈西雅 (Juan García) 和華羅 (Francisco Varo)。 在最初兩年,他全身心投入到閩南話和標準官話的學習當中,很可能還學習了其他不確定名稱的方言。閔明我用中文撰寫了多部著作,但都沒有保存下來,其中著名的有:《天主教真理闡釋和關於在中國普遍錯誤的爭論》(Explicación de las verdades católicas e impugnación de los errores más comunes de la China)。根據作者自述,這部作品共分四卷,出版於1664年至1666年間,當時作者在浙江省。考慮到寫作之時閔明我剛剛在華羅的引導和鼓勵下開始漢語學習,因此,這部集撰寫、翻譯和編輯於一體的著作應該是在懂西班牙語的中國教徒幫助下完成的。閔明我在《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中記載,華羅曾於1673年寫信為出版這四卷作品徵求經費。雖然沒有透露最終是否得以出版,但可以證明這部中文著作確有其事。閔明我其他中文著作的真實性不能確定,它們僅在華羅神父要求出版的信裏出現,如《神的奇妙名稱》(De los nombres admirables de Dios) 和《温和的統治》(El gobernado gentil)。
閔明我在福建生活了兩年,一邊學漢語一邊傳教。1661年,他被迫離開福建前往浙江金華,去接替一位回國的多明我會教徒的職務。在那裏,他開始着手準備創作一本上下兩卷的中文天主教教義要理書。然而,一場變故改變了這個多明我教徒在中國的傳教軌跡,影響了他的寫作。
1664年,紫禁城內爆發了一場衝突,對當時在中國內地傳教的三十六名西方傳教士 (二十五名耶穌會士、十名多明我會士和一名方濟各會士) 造成了嚴重影響。衝突產生於欽天監 —— 朝廷負責編制曆法的部門。曆法對於儒家禮儀至關重要。1619年,德國耶穌會士湯若望 (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 1591-1669) 來到中國。他因為比中國人更加精確地預測了發生於1629年的月食而贏得了皇帝的信任,於是被准許在皇宮內建造一座觀象台並改革曆法。十年後,他被任命為欽天監監正。 [2] 
1664年, 穆斯林數學家和天文學家楊光先 (Yang Guangxian) 質疑湯若望對欽天監的掌控(1669年,湯若望去世後,南懷仁 Ferdinand Verbiest 接替該職)。楊光先創作並傳播反基督教的文章(閔明我在《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中對此有概述和駁斥)。在這場由楊光先發起的反基督教運動中,朝廷接受了反對派的指控,召集所有在華傳教士即刻前來北京。皇帝先把這些人扣押了三個月,然後,於1665年4月12日命令他們從澳門離開中國。這些傳教士(不包括四個住在皇宮內的耶穌會士) 在北京繼續被羈押了一段時間,最終,於1665年9月被押往澳門。六個月之後,於1666年3月到達廣州。然而,廣東巡撫拒絕遣送他們去澳門,把他們囚禁在一座老教堂裏。
此後漫長的四年裏,閔明我和其他傳教士們(其中絕大部分是耶穌會士) 在廣州過着與世隔絕的軟禁生活 [2]  。在這期間,他開始醖釀撰寫關於中國的著作。每天都和十九名耶穌會士、三名多明我會士和一名方濟各會士 (利安當) 一起度過,閔明我有機會閲讀了數十本已經出版或還是手稿形式的耶穌會教徒編寫的介紹中國的書籍 (例如:耶穌會神父殷鐸澤翻譯的儒家學説,收錄於《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第三卷,作者附有大量評論和批評)。在那裏,他參與傳教士內部的爭論,在禮儀之爭論戰中表明自己的立場。他還寫了《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裏面的幾個章節 (例如:第五章“文學流派”,大篇幅地摘錄、編輯和評論一篇未經出版的關於儒家學派 —— 即所謂“儒教”的文章。該文作者是曾在中國遭受迫害的耶穌會士龍華民(Nicolo Longobardi),由於觀點一致,他的文章被閔明我引用,用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在廣州拘禁期間,他還寫了〈中華大帝國傳教士之間歷史上的和現代的論戰〉(Controversias antiguas y modernas entre los missionarios de la Gran China)裏面的幾章 (至少三章),這是他所有作品中最具有理論性和思辨性的一篇文章。
閔明我在馬德里的時候,受多明我會主教羅卡貝爾迪 (Rocaberti) 的委託編輯出版一本由李科羅 (Victorio Riccio) 寫於1667年的書 ——《在華傳教士紀實》(Hechos de la orden de predicadores en China)。主教把這部書的手稿交給閔明我,但隨即又改變主意,將這一任務交給洛爾卡 (Lorca)神父。據説這位神父後來把手稿遺失了。在創作《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時,閔明我參考了李科羅的手稿和另一部黎玉範同樣未發表的著作。這兩部作品從未被公佈,在傳教士編纂史書時這是很普遍的做法,也符合教廷的規定,但是卻導致作者身份的模糊。當時一部書署名的作者並不一定要寫出整部作品;對手稿進行編輯、整理並裝訂成冊的出版商很大程度上也屬於作者的概念。 [2] 

閔明我人生結局

閔明我用幾年時間投入到《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的創作中,該書於1676年出版。一年後,教皇採納卡洛斯二世國王 (Carlos II) 的建議,任命閔明我為桑多·多明我 (Santo Domingo) 教區大主教,在那裏他一直工作到去世。 [2] 

閔明我個人作品

《方星圖解》,包括星體1876個。
《中國王朝歷史、政治、倫理和宗教論》(Tratados historicos,politicos, ethicos, y religiosos de la monarchia de China) (馬德里:皇家印書館,1676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