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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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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會議英語:Cairo Conference),代號“六分儀”會議,亦稱第一次開羅會議,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4次高峯會議之一,會期為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由中國、英國美國埃及開羅召開,商討反攻日本的戰略及戰後國際局勢的安排,制定盟軍合作反攻緬甸的戰略及援華方案,會後公佈開羅宣言,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歸還一切侵佔的土地,塑造戰後東亞的新局勢。開羅會議確立中國成為世界四強的地位,對中國政治上意義重大;戰略方面,雖然會上決議和承諾許多未予實行,行動計劃一再延期和更改,最終仍達成中、英、美三國聯手反攻日本的目的。
參加會議的有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英國首相温斯頓·丘吉爾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會議結束後發表的《開羅宣言》中明確宣告:在戰爭結束後,日本必須將東北三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歸還給中國,使朝鮮獨立。
中文名
開羅會議
外文名
Cairo Conference
參與國
美利堅合眾國 中華民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主要人物
蔣介石、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温斯頓·丘吉爾
主要成就
開羅宣言
地    點
埃及 開羅
文    件
開羅宣言
又    稱
第一次開羅會議
舉辦時間
1943年11月22~26日

開羅會議籌備

在《普遍安全宣言》簽署前後,已在太平洋戰場上奪取了戰略進攻主動權的美國又積極醖釀美、英、蘇、中首腦會議,以便商討儘快結束戰爭和決定戰後世界的政治安排。 [1] 
開羅會議三巨頭 開羅會議三巨頭
1943年6月初,美國總統羅斯福中華民國政府表達了擬約丘吉爾斯大林蔣介石會談的意願。7日,蔣介石致電宋子文面告羅斯福,指出在蘇、日未公開決裂以前,蔣參加會晤是否將使斯大林感覺不便?建議美、英、蘇三國領袖可先行會談,若有機會,他本人願隨時與羅斯福晤面。7月4日,羅斯福建議蔣介石相見於重慶與華盛頓間之中途地點。8日,蔣介石覆電美國總統羅斯福,建議相晤時間以9月以後最為適宜。8月18日,美方又提出能否邀請蔣介石飛華盛頓與羅斯福晤商。中方以蔣“軍政羈身,似難遠行”為由婉言謝絕。
10月28日,在莫斯科3國外長會議期間,羅斯福再次致電蔣介石:“莫斯科會議至今進行甚速,極望其結果得有裨於各方,餘正促成中、英、蘇、美同盟之團結。餘尚不知斯大林能否與我會晤,但在任何情況下,餘極望與閣下及丘吉爾能及早會晤於某處。時間定為11月20日至25日,餘思亞歷山大埃及海岸)當為一良好地點。”羅斯福強調:“餘知閣下不欲久離貴國,但現時遠行,對餘甚為適宜。餘正期望與閣下相見,因餘信有多數問題,惟有吾人面覿,方能得圓滿之解決。”
11月2日,蔣介石致電羅斯福表示當如前往埃及與羅斯福、丘吉爾會晤。9日,羅斯福正式電邀蔣介石於21日抵達開羅。丘吉爾也致電蔣介石,表示將“藉此良機,不僅得以相互承認,並得以共同商討如何早日克服共同之敵人,獲得完全之勝利,以及相互保證同盟國間將來各方面之工作,以促進其安全和繁榮”。由於斯大林不同意與蔣介石會面,4巨頭會議先後由美、英、中和美、英、蘇分別在開羅和德黑蘭舉行。
1943年11月,宋美齡陪同蔣介石出席了開羅會議,擔任蔣介石的翻譯。蔣介石與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在會後發表的《開羅宣言》中明確宣告:戰後,日本必須將東三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歸還給中國。 [1] 
國民政府各部門為參加開羅會議作了充分的準備。軍事委員會參事室提出了《關於開羅會議中我方應提出之問題草案》,分為對日反攻戰略及討論遠東各問題之機構、日本無條件投降時應接受之條款、戰後重要問題3大類。中國戰區參謀長史迪威擬具了《關於未來會議軍事方面之建議》,內容包括髮動緬甸戰役、分3批裝備中國軍隊90個師、維持美國第14航空隊作戰能力、援助中國空軍建設、美軍派步兵10個師來華作戰等。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廳擬定了《戰時軍事合作方案》、《戰時政治合作方案》及《戰時中美經濟合作方案》3種具體方案。 [1] 

開羅會議主要議題

會議討論的主要問題包括:
關於對日作戰計劃
羅斯福為擴大美國對中國的影響與控制,主張從印度緬甸向中國方向進攻,將日軍逐出緬甸,恢復與中國的陸上交通;蔣介石也希望在緬北發動戰役,以促使美英增加對中國的軍事援助,鞏固其實力地位。但是,丘吉爾不願美國在東南亞和遠東的地位得到加強,不願美中軍隊參與解放英國前殖民地緬甸的作戰,因而予以反對。三方最後作出在滇緬路對日作戰的決定。
關於遠東戰後安排
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宋美齡 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宋美齡
三方對於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以來在太平洋地區奪取或佔領的所有島嶼並將日本侵佔的中國領土歸還中國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但在戰後如何處置原為歐洲國家和日本屬地或勢力範圍的某些殖民地附屬國問題上未達成一致意見。羅斯福主張給這些國家以形式上的獨立權,以便日後美國擴大自由貿易市場;丘吉爾則拒絕討論任何有關遠東英國殖民地的前途問題,拒絕交還中國的香港與九龍。

開羅會議制定

《開羅宣言》
油畫作品《開羅會議》 油畫作品《開羅會議》
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台灣屬於中國”這一事實,通過《開羅宣言》在國際社會再次得到重申,儘管世界各國對華態度不一,但對此從來沒有提出過異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取得決定性勝利後,中、美、英三國首腦於1943年11月22至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討論如何協調對日作戰的共同軍事問題和戰後如何處置日本等政治問題,史稱“開羅會議”。
其中,政治問題主要是於23日晚25日下午中國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兼行政院院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美國總統羅斯福的兩次長談中討論。因為美、英事先已進行過商議,無需再談。中美雙方領導人就八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討論,並達成若干共識。其中,關於中國的領土主權問題,中美雙方同意: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必須歸還中國。這也就為《開羅宣言》關於台灣迴歸中國的內容打下了基礎。
中美首腦晤談後,美國總統特別助理霍普金斯受羅斯福委託,根據美、英、中三國會談和美中會晤精神,起草《開羅宣言》。關於日本歸還台灣於中國的問題,霍氏擬訂的供羅斯福審閲的草案初稿明確表示:“被日本人背信棄義地所竊取的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和台灣,應理所當然地歸還中國。”25日,美方正式打印的草案文稿中將上述文字中的“日本人”改為“日本”。霍氏起草的《開羅宣言》草稿先送給中國代表王寵惠及蔣介石過目,然後在1943年11月26日交中、英、美三方官員(中方是王寵惠、美方是霍普金斯和駐蘇大使哈里曼,英方代表是外交大臣艾登和外交副大臣賈德干)討論。

開羅會議成果

是中、美、英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
主要內容包括:三國宣佈,對日作戰的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把日本侵佔中國的東北地區、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國;日本將被逐出其以武力所攫取的所有土地;在相當期間內使朝鮮自由獨立;堅持戰鬥到日本無條件投降。
《開羅宣言》向全世界宣告了反法西斯同盟國團結合作、徹底打敗日本的決心和途徑,打擊了法西斯日本的侵略氣焰,是確定日本侵略罪行及戰後處置日本問題的重要國際文件之一。但是,宣言只規定剝奪日本佔領的太平洋島嶼的統治權,卻不談如何處理;關於朝鮮獨立日期的規定含糊不清;對香港的地位亦未作出明確規定等。

開羅會議開羅宣言

開羅會議三巨頭 開羅會議三巨頭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形勢發生重大轉折、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已比較明朗的情況下,美、英、中三國首腦於1943年11月22-26日在開羅舉行會議,討論如何處理日本等政治問題,史稱“開羅會議”。
《開羅宣言》莊嚴宣告,“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使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1943年12月1日,《開羅宣言》在中國重慶、美國華盛頓、英國倫敦三地同時發表。這樣,《開羅宣言》在反法西斯戰爭的歷史背景下,以中、美、英三國首腦會談精神為基礎,由美方代表草擬,經中、美、英三方代表認真討論(中國代表據理力爭),三國首腦同意,並徵得斯大林的完全肯定,實際上以國際協定的形式公佈於世,表達了同盟國打擊並懲罰侵略者、維護國際正義的共同政治意願。其合理性、嚴肅性、正義性和有效性無庸置疑。

開羅會議開羅公報

中美英三國領袖,於舉行會議後,發表公報,其公報全文如次:“羅斯福總統、蔣委員長、丘吉爾首相偕同各該國軍事與外交顧問人員,在北非舉行會議,業已完畢。茲發表概括之聲明如下:
三國軍事方面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劃,已獲得一致意見。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面,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
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決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領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從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與獨立。
根據以上所認定之各項目標,並與其他對日作戰之聯合國目標一致,我三大盟國將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爭,以獲得日本無條件投降。”
備註:錄自1943年12月3日桂林《大公報》。開羅會議公報史稱“開羅宣言”,美國東部戰爭時間1943年12月1日晚7時50分於華盛頓發表(中譯本於重慶時間12月2日公佈,3日在各報發表)。

開羅會議目的

1943年11月22—26日,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丘吉爾和蔣介石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會談。
12月1日,發表了《中美英三國開羅宣言》。開羅會談主要是討論三國聯合對日作戰和戰後處置日本問題。
宣言主要內容:三國軍事人員,關於今後對日作戰計劃,已獲一致意見;對日作戰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所奪得的或佔領之一切島嶼,使滿洲(中國東北)、台灣、澎湖羣島等歸還中國;決定在相當期間,使朝鮮自由獨立;三國將堅持長期作戰,使日本無條件投降。此宣言的公佈,對加速擊敗日本軍國主義起了積極的作用。

開羅會議作用

紀念《開羅會議》 紀念《開羅會議》
開羅會議為中國領土完整奠定基礎。
眾所周知,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積力從事對外侵略擴張,覬覦別國領土,多次把戰爭矛頭指向鄰國特別是中國。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迫使清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日本在《馬關條約》第二條中強迫中國將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割讓給日本;第四條勒令清政府對日“賠償軍費”二萬萬兩白銀。由於清政府庫銀不夠,日本要求分期八年償還。這是人類歷史上最苛刻、最不人道的敲詐勒索,充分暴露了日本帝國主義窮兇極惡、滅絕人性的侵略本質。
《馬關條約》簽訂以後,清朝政府變成了日本帝國主義可隨時予取予奪,備受戰爭威脅的對象。日本並不以此為滿足,接着在1931年和1937年連續對中國發動“九一八事變”和“七七盧溝橋事件”,必欲滅亡中國而後快。接着又把戰爭矛頭指向幾乎整個亞太地區,同納粹德國一道挑起一場使人類慘不堪言的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帝國主義正如紐侖堡和東京國際審判法庭所宣判的那樣,犯下了反和平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滔天罪行。
二戰期間,隨着德意日軸心國家侵略範圍的擴大,聯合國家先後發表《大西洋憲章》、《聯合國家宣言》結成了世界反法西斯聯盟,為扭轉戰局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1943年中美英三國元首和政府首腦發表《開羅宣言》,莊嚴地宣告,“我三大盟國決心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諸方面加諸敵人”,“將堅持進行為獲得日本無條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長期作戰”。宣言指出,“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於制止及懲罰日本侵略”。“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開羅會議意義

開羅會議上的蔣介石和羅斯福 開羅會議上的蔣介石和羅斯福
開羅會議的重要意義在以下三點。
第一,開羅會議是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的100多年中第一次以世界大國身份參加的會議,提高了中國的國際威望,確立了中國在世界的四強地位。這是中國軍民前赴後繼不怕犧牲英勇抗擊日本法西斯贏得的成果。抗日戰爭是中華民族的解放戰爭,全世界都看到了中華民族的覺醒成長壯大,中國是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抗擊日本法西斯的主力。也正因如此,美英為了與中國一起打敗日本,才邀請蔣介石參加開羅會議。羅斯福為了拉攏蔣介石繼續抗日以減輕美軍在太平洋的壓力,除了答應給中國巨大的援助外,公開宣稱蔣介石是“四強首腦之一”。對此,由於英國地位下降丘吉爾也沒有公開反對。斯大林同意《開羅宣言》説明也承認了中國的大國地位。至此中國躋世界四大強國之列。1945年4月在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制憲會議上,中國與美英蘇一起以四大發起國的身份輪流主持會議,並最終成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和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
第二,開羅會議和《開羅宣言》為中國戰後收回被日本侵佔的領土提供了依據。據此,中國不但名正言順地收回了被日本佔領的大陸領土,而且收回日本在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中從中國竊取的長達50年之久的台灣和澎湖列島。從而恢復了中國的領土主權。
第三,開羅會議和《開羅宣言》為結束戰爭和戰後處置日本提供了依據。《宣言》明確指出要“使朝鮮自由獨立”,“將堅持進行為獲得日本無條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長期作戰”。這就向世界宣佈,結束戰爭的惟一條件是日本無條件投降。據此,1945年7月26日發表的由美國起草,經英國同意,邀請中國參加的《波茨坦公告》中,明確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宣佈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開羅會議和《開羅宣言》在打敗日本、結束二戰中的作用是不可否認的。
中國國民政府還在國際間開展活動,推動同盟各國支持越南獨立。 [2]  中美之間對於越南獨立問題有所討論。1942年8月3日,美國總統特使居里在與蔣介石談話中表示:羅斯福反對戰後將印度支那交還法國。他提出,對於一些落後國家,戰後可以由臨近的兩三個國家聯合託管,並承諾在若干時期後,恢復自由。認為此辦法是使越南“不再淪為殖民地的保證”,居里表示,這一問題與中國關係很大,中國可能就是這兩三國之一。 [3]  開羅會議上,蔣介石與羅斯福討論了越南獨立問題。蔣介石表示,戰後越南不能交給法國,法國統治越南近百年,並沒有盡到訓練越南人的責任,法國在越南只有取而無予。羅斯福提議,戰後將越南歸還中國,蔣介石未予接受。羅斯福復提議對越南實行國際託管,由中、美、英、法、俄、菲各派1人,加上越南2人,組成託管機構,訓練越南人成立自治政府。蔣對此表示原則贊成。蔣介石進而提議,中美應共同努力幫助越南戰後取得獨立地位,提議發表一份宣言,主張越南戰後獨立,但未為羅斯福接受,戰後越南獨立問題遂被擱置。 [4-5] 

開羅會議第二次會議

開羅會議三巨頭 開羅會議三巨頭
在1943年12月1日德黑蘭會議結束後,羅斯福、丘吉爾重返開羅,美英間對於緬甸作戰問題發生激烈地爭論。1943年12月4日會議開始以後,丘吉爾要求把反攻緬甸的力量抽調用於強歐洲第二戰場的“霸王”行動。羅斯福自稱“倔強地像一頭騾子似的”同丘吉爾發生爭執,指出美、英對中國負有道義上的義務,沒有理由放棄在緬甸的兩棲作戰,但“英國人根本不願進行這場戰役,我沒有辦法使他們點頭”。羅斯福為了保持英美間的一致,不得不收回對蔣介石的保證。12月7日,羅斯福致電蔣介石,説明由於準備1944年夏在歐洲開闢第二戰場,需要大量登陸艇,就難以在孟加拉灣發動兩棲作戰了。這實際上意味着在第一次開羅會議制定的3國聯合作戰計劃已告失敗。 [1] 
參考資料
  • 1.    石源華.中華民國外交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 2.    對於戰後越南的處置。一般中國人的主張都支持越南獨立。竺可楨在《中央週刊》發表署名文章《世界大戰後的越南》.內稱:中國雖與越南在歷史、地理、經濟、國防方面有密切關係.“但吾人不主張藉同盟國之勝利,不得越南人之同意,以恢復我國之失土,因之予人以懷抱侵略野心之嫌疑”。為此,中國應力爭越南的獨立,但是.“如因越南民族尚無充分之預備,而另須一國家暫為代管,則我國當仁不讓。即越南民族,辦必樂於重歸祖國之懷抱也。”這也是蔣介石在開羅會議時謝絕越南迴歸中國,並原則同意參加對越南託管的原因。參見《中央週刊》第4卷第50期,1942年7月23日。
  • 3.    秦孝儀主編《初編》戰時外交(一),第679頁。
  • 4.    吳相湘:《第二次中日戰爭史》(下),第944頁。
  • 5.    石源華著,《中華民國外交史新著 第二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12,第7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