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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拓煤量

鎖定
井田範圍內已掘進的開拓巷道所圈定的尚未開採出的那部分可採儲量。
中文名
開拓煤量
外文名
Developing coal quantity
釋    義
已完成開採所必需的主井、副井
屬    性
可採儲量
開拓煤量係指已完成開採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風井、井底車場、主要石門(或稱中央石門)或採區石門、集中運輸大巷或運輸大巷、集中下山或採區下山、主要溜煤眼和必要的總迴風道等的開拓、掘進工程所構成的煤量。沿傾斜由已掘鑿的集中運輸大巷或運輸大巷的水平起,向上直到總迴風道、煤層風化帶下部邊界或採空區下部邊界上;沿走向到煤層兩翼最後—個上山(或下山、石門)採區邊界,這個範圍內的煤量減去地質損失、設計損失和開拓煤量可採期限內不能開採的煤量後,即為開拓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