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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開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1979年1月1日建立的政府職能部門。
中文名
開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    於
1979年1月1日
現有人員
174名
地    區
開封縣

開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單位簡介

開封縣工商局 [1]  建於1979年1月1日,現有人員174名,下轄10個
股、室、隊。分別是人事股、財務股、法制股、註冊股、鑑管股、紀檢監察室、諮詢服務中心、經檢大隊、專業市場工商所;兩個協會: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17個工商所:城關工商所、陳留工商所、朱仙鎮工商所、祥符工商所、興隆工商所、杜良工商所、袁坊工商所、曲興工商所、羅王工商所、萬隆工商所、範村工商所、仇樓工商所、半坡店工商所、八里灣工商所、土山崗工商所、大李莊工商所、西姜砦工商所,擔負着全縣995餘家工商企業和近3849户個體工商户,以及80多個城鄉集貿市場的工商管理任務,曾先後被命名“省級衞生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縣政府連續表彰的“支持地方建設先進單位”,同時在系統內被國家工商局命名為“糧食市場管理先進單位”,被省工商局、省人事廳命名為“先進集體”,被市工商局授予“五好工商局”光榮稱號。
“中心”窗口負責人:王子義

開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職責

開封縣工商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行使市場經營主體的准入和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職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下屬機構開展各項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件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3.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4.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5.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濟機構;
6.依法管理合同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7.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刷,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行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