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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開封市醫療保障局
隸    屬
開封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蘇德超

開封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開封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開封市衞生健康委員會、開封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2.與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開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封市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和服務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2] 

開封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調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羣等工作。
(二)法規和規劃財務科。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待遇保障科。擬訂職工醫療保障、生育保險和離休幹部、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工作,統籌推進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 醫藥服務管理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制定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發佈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基金監管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3-5] 

開封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局長:蘇德超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