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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公安局
鎖定
開封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 (五)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六)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水陸交通秩序。 (七)加強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衞和羣體性治安防範工作。 (八)負責全市公共信息網絡的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 (九)負責下屬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和鄉鎮派出所森林派出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收容教育審批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市各類重要安全警衞、禁毒、緝毒和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建設。 (十一)加強武警、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二)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宣傳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的警銜、獎懲、優撫和教育培訓,負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後勤保障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的監察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查處或督辦全市公安民警的違紀案件。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
開封市公安局所獲榮譽
2022年1月,獲“2021全國互聯網法律法規知識雲大賽”優秀組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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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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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表揚“2021全國互聯網法律法規知識雲大賽”優秀組織單位的通報 .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2022-02-18[引用日期2022-11-21]
- 2. 河南省開封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百度百科.2023-02-28[引用日期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