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開三顯一

鎖定
天台宗對《法華經》所作的判釋語。謂開除聲聞、緣覺、菩薩之權執,顯示佛乘之真實。按《法華經》之前十四品為“跡門”之開顯,後十四品為“本門”之開顯。今所謂“開三顯一”,即於跡門的化儀中,開除《法華》以前諸經所説的三乘權教之執,顯示一乘教之真實。如《法華經文句》卷四(下)雲(大正34·59a):“今謂跡門大意,正是開三顯一,前直法説,上根即悟解,中下未悟,更為作譬,譬於三一,令得曉了。前法説中,既略廣開三顯一,後譬説中,亦應略廣許三賜一,因緣中亦應引三入一。”即謂跡門三週之説法,皆在闡明開三顯一之旨。
中文名
開三顯一
定    義
天台宗對《法華經》所作的判釋語

目錄

開三顯一解釋

《法華經》卷一《方便品》雲(大正9·8a):“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又云(大正9·7b):“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是謂眾生因對機未熟,佛以方便故,遂於一佛乘分別説三,而生三一差別之妄執,實則三乘所行之道,即為佛道,三乘之理教,亦即實相一乘之理教,故三乘實皆歸於一乘。
又,“開三顯一”乃就人或機而説,有別於“開權顯實”之就理或教而言,故《法華經文句》卷四(上)雲(大正34·46b):“今開三顯一正意,為決定退大聲聞令成大乘聲聞。”

開三顯一附一

開權顯實,天台宗對《法華經》所作的判釋語。謂開除權教之執着,以顯示真實之義。蓋天台宗謂《法華經》以前諸經乃應未熟之根機而設的隨他意粗法,為入實的權便法,然於爾前不説為權,故權用現存,不能見實。至佛説《法華經》時,始稱其為方便,而示真實之教,此稱開權顯實。然權實之教體本來同一,故要開除的不是權,而是執權的情。因為執權是權,謂權與實不同,故若開除此執情,則權即實,僅有歸趣於佛果一佛乘之真實,而無三乘權教。以上乃就《法華經》前半部之跡門化儀而言。而後半部本門化儀之“開跡顯本”(開除以釋尊是垂跡示現之權佛的情執,顯示其為久遠實成之本佛),亦稱開權顯實。又,開九界之權,以顯佛界之實,亦稱開權顯實。如《法華經玄義》卷七(下)雲(大正33·773a):“開九界十如,顯佛界十如。”

開三顯一附二

開跡顯本,天台宗對《法華經》所作的判釋語。即開除“以釋尊是伽耶城垂跡示現之權佛”的情執,而顯示其為久遠實成之本佛。《法華經》卷五《如來壽量品》雲(大正9·42b):“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善男子,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法華經玄義》卷七(下)雲(大正33·773a):“華開蓮現,譬開跡顯本,意在於跡,能令菩薩識佛方便,既識跡已,還識於本,增道損生。”同書卷九(下)雲(大正33·798c):
“開跡顯本者,此亦就法亦就理,只文殊所述,然燈佛及久遠來,贊示涅盤道,及分身諸佛,如此跡説,以是顯本之意,惑者未悟玄旨。今若顯本,亦不回就餘途,還開近跡,示其本要耳。就理者,但深觀方便之跡,本理即顯。文雲,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若入佛道,即於跡得本也。”
又,《法華玄義》卷七(下)雲(大正33·773a):“開跡中佛界十如,顯出本中佛界十如。”此乃於跡門開“下九界”之權,以顯“佛界”之實。然此未説佛界之實,故於本門顯示佛界之本有久遠,令了知跡門所説,以明諸佛之本地。

開三顯一附三

開近顯遠,天台宗對《法華經》所作的判釋語。謂開除以釋尊為伽耶城成佛(即近成之佛)的執着,而顯示釋尊是久遠實成的本佛。在《法華經》二十八品中,前十四品僅明十界皆成佛,並未説釋尊是久遠實成之佛,此為垂跡示現之化儀,稱為跡門。接着在後十四品的本門中,釋尊廢除正覺始成的近情,而宣稱自己是在五百億塵點以前已成佛,顯出本地,此稱開跡顯本。然佛身並無本跡二身之別,若蕩遣對垂 跡佛身之情執,跡門之釋尊即是本地久遠之釋尊,此稱開近顯遠。二者皆為法華本門之開顯,即就佛身而言,本門之開顯乃開跡顯本;就時而言,乃開近顯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