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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豐縣圖書館

鎖定
長豐縣圖書館為全額撥款的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長豐縣文廣新局,於1979年9月建立,原與文物管理所合署辦公,1984年分開,1997年12月遷入長豐文苑大樓3樓辦公。 [1] 
長豐縣圖書館是政府舉辦的縣級公共圖書館,公益性的社會文化、信息服務機構,國家一級圖書館,是長豐縣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 [2] 
中文名
長豐縣圖書館
建造時間
1978年
級    別
國家二級圖書館
館舍面積
6000平方米

長豐縣圖書館歷史沿革

長豐縣圖書館 長豐縣圖書館
長豐縣圖書館建於1979年,是政府舉辦的縣級公共圖書館,公益性的社會文化、信息服務機構,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
2016年9月28日,在文化強縣的號角下,在全縣人民的期盼下,該館遷至新館。 [2] 

長豐縣圖書館館藏資源

長豐縣圖書館現有館舍面積約6000m²,藏有各類圖書、報刊16萬餘冊,電子圖書百萬餘冊,閲覽座席400多個,館內免費wifi、中央空調全覆蓋。 [2] 

長豐縣圖書館獲得榮譽

多次被上級授予“文明單位”、“先進集體”、“先進單位”、“巾幗文明示範崗”等榮譽稱號。 [2] 
2023年12月18日,被文化和旅遊部評定為國家一級圖書館。 [6] 

長豐縣圖書館相關服務

長豐縣圖書館服務宗旨

該館始終堅持“讀者第一,服務至上”的服務宗旨,全年365天免費開放。 [2] 

長豐縣圖書館借閲制度

一、借閲證只限本人使用,一人一證,他人不得代借(家庭成員除外),但圖書可由他人代還。持證讀者每證每次可借圖書2冊。
二、閲覽開架圖書,每次限取1冊(種),閲後請放回原處,自行歸架。
三、讀者在借還圖書時,請注意核對自己的證號與所借還的圖書,以免因疏忽拿錯圖書或因操作不當而未成功還書。
四、圖書借閲期限為30天。讀者對所借圖書應及時歸還。到期未閲讀完,應攜帶讀者證自助辦理續借手續,或在本館微信公眾號上、網站上續借(可續借1次,續借30天)。
五、請讀者按期還書,逾期須交納逾期使用費:逾期天數×0.1元/冊。繳納逾期使用費在總服務枱交納。
六、讀者如有過期未還圖書或逾期使用費未交行為的,不得再外借其他圖書。
七、讀者應該愛護圖書,不得塗改、剪裁、撕毀、遺失圖書,如發現上述情況,視具體情節,按照圖書遺失、損壞賠償標準賠償,或以相同版本或新版之同種書抵賠。
八、讀者在借書時,請檢查所借圖書及圖書附件,如發現有塗改、損壞、掉頁等現象,應立即交工作人員加蓋標記,以明責任。
九、讀者所需圖書,若缺藏,可在本館設置的《讀者借閲需求登記簿》上登記,待通過館際互借或補採進館後,再行辦理借閲手續。
十、保持室內衞生,嚴禁將飲料和食物帶入借閲室; 禁止吸煙,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廢紙雜物;禁止攜包入室。請將移動通訊工具置於靜音狀態,勿大聲喧譁、吵鬧,保持安靜。 [3] 

長豐縣圖書館辦證須知

一、本館實行免費開放,讀者辦理借閲證後憑證享有外借、閲覽等服務(借閲證僅限本人使用)。
二、免費開放的基本內容:圖書借閲室、報刊閲覽室、少兒閲覽室、電子閲覽室、綜合活動室、培訓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間設施場地免費開放;文獻資源借閲、檢索與諮詢、公益性講座和展覽、基層輔導、流動服務等基本文化服務項目健全並免費提供;為保障基本職能實現的一些輔助性服務如辦證、驗證及存包等全部免費。
三、成人憑身份證自助辦證,繳納押金100元,持辦證小票到總服務枱換取押金收據;未辦理身份證的未成年人,持監護人身份證和100元押金至總服務枱辦理,憑小票開具押金收據。
四、退證時,讀者必須還清所借圖書,憑身份證、借閲證和押金收據,辦理退還押金手續,借閲證由本館收回。若押金髮票遺失,需寫出情況説明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退還押金手續。
五、借閲證在本館一卡通用,讀者憑藉閲證在圖書館一次可外借圖書2冊。
六、借閲證若遺失,憑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證明)及時來本館辦理掛失和補卡手續。
七、借閲證請妥善保管,要遠離硬物,以免損壞。若有損壞,請及時憑原借閲證來館更換。 [4] 

長豐縣圖書館地理位置

地址:合肥市長豐縣南一環北50米

長豐縣圖書館開館時間

全年365天免費開放,節假日無休
上午:7:30—12:00
下午:13:30—18:00
(注:上班時間後30分鐘、下班時間前30分鐘為內部整理時段)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