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

鎖定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是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
隸    屬
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規章,研究提出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全區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管理;監督社會組織活動,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區級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的登記和管理;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四)建立健全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五)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各鄉鎮區間及相鄰縣(市、區)行政區域界線勘定。
(八)承擔老年人、孤兒、特困供養人員等特殊困難羣眾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擬定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福利企業的審批和管理;管理本級福利資金及資助項目的審批工作。
(九)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區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負責全區基層民政組織建設和民政系統幹部的培訓、教育、表彰等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四)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五)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羣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羣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1]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起草全區民政工作的政策,承擔全區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等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
社會組織管理股
擬訂全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的政策和辦法,按照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鄉鎮(街道、中心)對社會組織監督工作。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各項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的貫徹落實。具體指導和協調全區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社會救助股
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負責對城鄉低保對象的低保標準審核上報、保障金核發及全區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中央、省、市及區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股
擬訂全區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申報區、鄉鎮(街道、中心)等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組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
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股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婚姻登記和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全區福利企業的審批和管理;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養老服務股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區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2] 

長治市潞州區民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常峯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