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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長髮〔2010〕13號)和《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長髮組〔2010〕8號),設立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對外加掛長沙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1] 
長沙市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8] 
中文名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辦公地址
長沙市嶽麓大道218號
所屬機關
長沙市
主    任
蔣紅波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並指導監督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費政策。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工作。指導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參與推進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政策。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統籌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投資項目,編制下達政府投資年度計劃。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辦理市級審批權限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審核和備案。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西部開發、中部崛起、長江經濟帶開發建設的政策措施,牽頭落實“一帶一部”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區域規劃並協調實施。擬訂並統籌促進市內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長株潭一體化和“兩型社會”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參與擬訂全市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開發區設立、調區、擴區的審核、申報。統籌協調區域合作,承擔市對口支援有關工作。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統籌全市服務業發展與改革,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研究協調解決擴大居民消費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規劃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和產業集羣發展的政策措施;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有關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計劃進行調整。研究提出全市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全市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協調社會領域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提出推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牽頭擬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綠色發展和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負責能源行業統計、預測預警,統籌協調全市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組織煤電油氣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擬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分佈式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市能源執法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其他部門承擔的能源執法工作。承擔有關煤炭行業管理工作,參與組織煤礦建設工程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三)擬訂全市價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計劃,研究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價格總水平調控。組織起草有關價格收費法規草案和政策。承擔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承擔價格監測、市場價格形勢分析和涉案物價格鑑證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和監審。
(十四)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所屬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根據國家、省、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有關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審核並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負責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牽頭推進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牽頭組織監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擬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規、規劃、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六)協調地方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承擔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暨國際產能合作工作領導小組、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8]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改委設17個內設機構: [1]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機要、檔案、接待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後勤服務工作。 [1] 
(二)國民經濟綜合與發展規劃處
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監測分析全市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提出全市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全市重要物資儲備計劃;組織研究和提出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佈局的建議;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1] 
(三)招標投標處(法規處)
組織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委機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責任;指導監督委機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發展和改革系統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招標投標活動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依法核准招投標事項;負責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建設和管理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和監委庫;承擔市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四)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提出優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和市裝備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五)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監管處
監督管理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執行相關政策、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公共資源進入公共交易平台進行交易,並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協助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1] 
(六)投資管理局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及調控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全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草案;提出市預算內建設投資的規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編制市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下達市基本建設投資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有關投資建設項目,按規定權限核准有關投資建設項目,按規定權限備案有關投資建設項目;負責對政府出資的樓堂館所項目的審查(市政、交通、水利項目除外),負責對其他公益性項目設計概算的審查(市政、交通、水利項目除外);申報並轉發下達中央和省投資項目計劃;參與、協調、審核上報重大項目,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協調安排中央和省投資的建設項目;按規定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和計劃,組織協調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建設市重大項目庫;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承擔全市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七)地區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處(市以工代賑辦公室)
組織編制和協調全市區域經濟發展、開發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以及治理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實施;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區域合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實施;參與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政策;組織實施資源枯竭型城市國家專項資金項目;協調處理開發區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擬定全市以工代賑規劃和計劃;承擔開發區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以工代賑辦公室日常工作。 [1] 
(八)農村經濟處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建議;銜接平衡農業(含鄉鎮企業)、林業、水利、移民後扶、氣象等發展規劃;安排預算內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基本建設項目及投資計劃;審核、備案和申報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1] 
(九)工業和基礎產業處
分析研究工業發展情況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擬訂主要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實施宏觀指導;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負責全市工業生產力佈局與結構調整;組織工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權限核准、審批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項目;承擔需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會同相關部門安排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提出全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和改革建議;銜接平衡基礎設施行業規劃、專業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提出基礎設施重大建設項目佈局建議;核准、審核、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統籌交通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的協調,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1] 
(十)服務業處
監測分析服務業發展情況,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服務業重要領域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政策的制定;統籌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新興行業發展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服務業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組織修訂全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提出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建議;承擔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十一)財政金融貿易處
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彙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執行效果;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監督發債資金使用;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和私募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及制度建設,推動資本市場新型業務試點;監測分析市內外市場狀況,提出擴大消費的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市級儲備庫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儲備庫建設;協調流通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和重大流通設施項目建設;監測分析全市利用外資狀況,研究提出利用外資戰略,協調利用外資和招商引資有關重大政策;承辦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初審工作;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責任;提出利用外資規劃,組織協調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規劃和備選項目;負責內、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税確認申報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口和原材料進出口計劃,並監管計劃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全市引進戰略投資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進行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 [1] 
(十二)代建管理處
指導和協調全市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核準和監管以及代建方式的審定;研究提出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名單並牽頭招標選擇代建單位;擬訂代建管理相關配套辦法。 [1]    (十三)高技術產業處
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的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化基地等項目;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安排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投資計劃;負責信息安全工程和財政性資金建設的信息工程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的銜接平衡;承擔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系統縱向網的組織實施和市發改委局域網的建設、運行與維護責任;負責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庫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擔市生物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 
(十四)資源環境處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領域項目的審核,以及資金申報與安排建議;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審定中央、省有關能源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建議。 [1] 
(十五)社會發展處
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建議,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教育、衞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社會發展計劃指標;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的市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審核、核准、備案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和下達全市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參與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新建、變更和撤銷的審核工作;參與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1] 
(十六)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對外稱長沙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貫徹執行國家、省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和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1] 
(十七)人事教育處
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宣傳、機構編制、勞資、統戰、對台、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績效考核;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羣工作。 [1]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1]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員編制

市發改委機關行政編制為74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委書記1名,總經濟師1名;處長(主任)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團委負責人1名,離退休人員管理處負責人1名;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縣級;投資管理局局長1名高配副縣級;投資管理局副局長2名高配正科職);副處長(副主任)領導職數21名(含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副主任1名高配正科級)。內設機構級別按長髮〔2001〕36號文件確定。 [1]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1]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 [1]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信息

蔣紅波  主任 [2-3]  [9-10] 
熊曉青  市委督辦專員、市發改委調研員 [4] 
吳新偉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4] 
曾慶忠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4] 
吳德峯  黨委委員、副主任(兼)、市“兩型辦”主任 [4] 
胡聖國  黨委委員、副主任 [4] 
王啓瑋  黨委委員、副主任 [4] 
杜海霞  黨委委員、副主任 [4] 
陳光榮  黨委委員、副主任 [4] 
何 榮  黨委委員、機關黨總支書記 [4] 
繆晨光  黨委委員、市能源局書記、局長 [4] 
張國華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4] 
楊建強  黨委委員、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4] 
曾紅鷹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4] 
王建新  調研員 [4] 
文立君  副調研員 [4] 
柳穎沛  副調研員 [4] 
羅 玢  副調研員 [4] 
向紹忠  副調研員 [4] 
徐烈偉  副調研員 [4] 
李旭明  市經濟建設投資公司經理 [4] 
曾素平  副縣級幹部 [4] 
張成其  副縣級幹部 [4] 
彭建良  市投資項目管理局局長(高配副縣) [4]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其他事項

(一)歸口管理市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辦公室。 [1] 
(二)市發改委與市能源局的職責關係
1、市能源局擬訂的全市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規草案及提出的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由市發改委審核後報市政府。 [1] 
2、能源行業法律、法規的執法工作,由市能源局代表市發改委具體負責實施。 [1] 
3、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由市能源局代表市發改委具體實施。 [1] 
4、中央、省有關能源的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由市能源局彙總提出安排建議,報市發改委審定後下達。 [1]    (三)市發改委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的有關職責關係
1、市發改委負責監測宏觀經濟運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調節經濟運行工作,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1] 
2、工業行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編制,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他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市發改委負責。 [1] 
3、按規定權限由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審核、申報;由國家、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市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市發改委負責審批安排;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由市發改委負責;需國家和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能由市發改委承擔。 [1] 
(四)市發改委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關係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市發改委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改委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管理由市發改委組織實施。 [1] 
2、境外投資管理。原油、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市發改委進行核准初審。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市商務局按有關規定辦理。 [1] 
(五)市發改委與市煤炭行管辦的有關職責關係
市發改委負責煤炭勘探、規劃、開發和調配等行業宏觀管理工作,市煤炭行管辦負責煤炭行業的生產管理、企業改革等工作。 [1] 
(六)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市商務局牽頭負責全市物流行業發展工作,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市發改委負責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市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 [1]    (七)關於電動車及充電設施管理等問題的部門職責分工,按中央編辦發〔2010〕49號文件執行。 [1] 
(八)關於清潔生產促進工作部門分工和職責分工,分別按中央編辦發〔2009〕52號和中央編辦發〔2010〕108號文件執行。 [1] 
(九)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單位

長沙市兩型社會建設服務中心
長沙市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
長沙市糧食監察執法隊(長沙市糧油質量監測站)
長沙市價格認證中心
長沙市宏觀經濟研究所 [5] 

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被授予“湖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6-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