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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監察局

鎖定
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的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市直各部門及其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監督、檢查市政府根毛及其工作人員、市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中文名
長春市監察局
性    質
政府機構

長春市監察局主要職責

根據《黨章》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主要職責是:
(二) 協助市委、市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防腐敗鬥爭的組織協調工作;對黨員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教育,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市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方面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擬定有關黨、政紀條規,參與有關部門起草黨內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
(三) 協助市委、市政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及專項治理工作。
(四) 協助市委、市政府監督、檢查、指導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
(五) 檢查市委管理幹部的違紀案件和全市重大典型違紀案件;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市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對黨員和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和監察對象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
(六) 協助市委管理全市局級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協助市委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派出)各部門紀檢組組長(紀工委書記);管理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派出)各部門機構中除市委管理以外的其它幹部;協助市直各部門黨委(黨組)和各縣(市)去黨委管理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及其領導幹部;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工作。
(七) 按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要求,及時報告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的情況;指導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八)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長春市監察局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設15個職能室(廳):
辦公廳
協助委(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文件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衞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財務、車輛管理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紀檢綜合室
負責蒐集、綜合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負責起草市紀委的工作計劃、總結,以市紀委名義制發的重要文件,委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等材料;起草向市委、省紀委的報告;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信息的蒐集、處理;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任務協調組工作情況的綜合。
監察綜合室
負責全市行政監察工作情況綜合;負責市監察局局長辦公室會議的會務工作和決定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起草市監察局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起草向市人大、市政府、省監察廳的報告;負責市人大、市政協有關監察事項、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全市監察工作信息的蒐集處理;負責聯繫特邀監察員的有關工作;處理行政監察的有關日常業務工作。
調查研究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和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指導、協調全市紀檢監察調查研究工作;參與起草綜合性會議的報告和領導講話材料;研究擬定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有關政策、規章;參與或配合有關部門起草有關黨紀條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聯繫紀檢監察學會工作。
宣傳教育室
負責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宣傳教育;協調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的宣教工作;負責《長春紀檢監察》編輯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培訓工作;直到系統電化教育工作。
黨風廉政建設室
綜合分析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正、政策及縣(市)區黨委和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工委)民主生活會的情況;監督、監察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黨政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共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巡視檢查、民主評議和考核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情況綜合。
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情況;貫徹落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有關執法監察工作任務;負責提出全市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建議,以及執法監察工作情況的綜合指導;查處在執法監察中發現的典型案件;調查、督辦、處理重大責任事故。
信訪室
負責接待處理羣眾反映監督、監察對象問題的來信、來訪;受理涉及黨風黨紀、政風、政紀的檢舉、控告和申訴,並檢查部分案件;承辦、轉辦、督辦有關信訪案件;做好信訪工作的綜合、統計、分析和信息反饋工作;負責全市信訪信息網絡建設。
紀檢監察
負責違紀案件的審理和申訴案件的複查、複議(複審、複核)工作;負責指導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工作;實施執紀監督;制發案件通報;承辦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審理領導交辦的案件。
幹部管理室
負責市屬紀檢監察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協助市委管理縣(市)區、市直各部門紀檢監察領導幹部;負責對派駐(派出)機構及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考察、任免等工作;負責機關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受理反映紀檢監察干部問題的來信來訪。
機關黨委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設置。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