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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氣象局

鎖定
長春市氣象局於2005年7月恢復成立,機構規格為副廳級,實行上級氣象部門與市政府雙重管理、以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
中文名
長春市氣象局
成立時間
2005年7月
機構規格
副廳級
發展理念
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
承擔長春市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市氣象局機關內設4個職能處(室):包括辦公室(人事處)、業務科技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財務核算中心),另設機關黨總支;下設4個直屬處級事業單位:包括氣象台、氣象探測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氣象科技開發中心,09年又新組建行政執法支隊;下轄5個縣(區)局:德惠、農安、九台、榆樹、雙陽(區級)。全市編制總數122人,基本業務崗位共有86人,具有大學本科學歷69人,佔80.2﹪,研究生學歷3人,佔4.3﹪。具有高級工程師以上職稱10人,佔14.5﹪。市局直屬單位業務人員全部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氣象專業和農業氣象專業。
在長春市委、市政府和省氣象局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長春市氣象局堅持“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發展理念,經過5年的艱苦創業,初步建設了結構合理、佈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現代氣象業務體系,氣象防災減災和服務保障成效顯著,科技創新和人才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在促進長春經濟社會發展、防災減災、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