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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朝陽區農業農村局

鎖定
長春市朝陽區農業農村局,是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長春市朝陽區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
朝陽區前進大街1855號 [2] 
性    質
地方政府部門
所屬部門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長春市朝陽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章。
(二)負責承擔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鄉村振興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提出全區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有關政策意見;參與加強農村公共衞生、文明村鎮創建工作。
(三)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實施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貫徹落實市水務局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四)開展水利科技工作,推廣先進水利行業科學技術。
(五)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落實市水務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落實市水務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指導工作。
(六)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七)負責編制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質量。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畜牧業(包括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畜產品質量安全、生鮮乳生產管理、肉品管理及畜禽屠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畜牧政策並監督實施。
(九)擬訂全區畜牧業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產業化管理及行業結構和佈局調整工作。負責組織畜禽品種、畜產資源、飼料資源的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區畜禽繁殖改良和推廣體系建設;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承擔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肉品管理及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負責無公害畜產品管理工作;負責生鮮乳生產、規劃、基地建設的監督管理以及收購站統計等工作。
負責全區動物防疫工作。制定動物疫病防治規劃;負責制定全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發佈、撲滅等應急工作;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負責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等職責。
負責畜牧方面的相關從業許可管理及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
制定畜牧業科技教育培訓發展規劃;指導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工作。
(十)指導全區農業生產和種植業結構調整、農業標準化生產、農業救災減災、農情統計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業技術推廣應用、農業科技培訓工作及水產漁業相關工作。宣傳並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十一)承擔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有關工作,貫徹落實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組織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
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酬勞管理;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和指導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使用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十二)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協助區農業局制定和落實林業發展規劃;開展資源調查、檔案管理、指導全區造林綠化、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林木採伐設計等工作;協助區農業局開展林木採伐等行政許可受理、審核和發證工作;配合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或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林業重點建設工程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長春市朝陽區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二)農業畜牧科。指導全區農業生產和種植業結構調整、農業標準化生產、農業救災減災、農情統計分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農業技術推廣應用、農業科技培訓工作及水產漁業相關工作。宣傳並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負責擬定全區畜牧業發展計劃;負責全區畜禽繁殖改良、科技推廣及科技培訓;指導動植物檢疫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村動植物防疫工作;負責全區畜禽及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依法綜合協調畜禽屠宰工作及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對農村各項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農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負責農村財務管理;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負責農村審計工作;負責實施農村各項改革工作;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工作。
(三)農村工作科。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美麗鄉村建設工作。
(四)水林交通科。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水利、林業、交通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水利、林業行政執法。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和林業資源管護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區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質量。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實施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貫徹落實市水務局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落實市水務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落實市水務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指導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