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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崎事件

鎖定
長崎事件也稱“鎮遠騷動”,日方稱為“長崎清國水兵事件”。
事件發生於1886年8月13日(清光緒十二年)北洋水師造訪日本長崎期間。部分中國水兵上岸購物時違反軍紀,前往當地妓院並酗酒鬧事,因此與日方警察發生衝突,導致一名日本警察被刺成重傷,一名中國水兵輕傷,水兵則被拘捕。15日艦隊放假當天,數百名水兵上街觀光遊玩,途中遭到日本警察襲擊,數百名警察將各街道兩頭堵塞,圍住手無寸鐵的中國水兵揮刀砍殺,當場被打死5名,重傷6名,輕傷38名,失蹤5名;日本警察被打死5名,受傷30名。1887年2月雙方在英、德公使的調停下達成協議。雙方各自對對方死亡和受傷的人員實行補償,其中日方共付恤款52500元,中方共付恤款15500元,此外長崎醫院的醫療救護費2700元由日方支付。事件最終以雙方的妥協,而不是清政府的單方面退讓收場。所以有人認為這是清政府在鴉片戰爭之後的第一次外交勝利。但在事件期間,清政府製造電報密碼的方法被泄露,使日本能在後來甲午中日戰爭時破譯清政府與北洋海軍的電報,是清朝的一個重大損失。
中文名
長崎事件
外文名
長崎清國水兵事件(日語)
別    名
鎮遠騷動
發生時間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
發生地點
日本長崎
主要人物
北洋海軍官兵
日本警察
長崎市民

長崎事件背景介紹

當時的長崎港 當時的長崎港
當時,日本海軍省在明治十六年(1883年)編制的造艦預算書,已經於7月完成,日本第一次採用預算形式,來規劃未來8年的購造艦計劃並參照其嚴格執行。
1884年12月日本策動所謂的“甲申政變”,試圖推翻當時親清的朝鮮政府,替代清政府而成為朝鮮的保護國。英國為了防止俄國南下威脅其在華利益,於1885年4月佔領了朝鮮南端的巨文島,結果遭到俄國和日本的反對而作罷。日本1700萬日元《海軍公債證書條例》於1886年6月12日得到天皇批准,15日正式公告。
1886年7月李鴻章接到袁世凱報告,説朝鮮有人謀劃聯俄防英,而俄國正在覬覦元山口外的永興灣。面對如此複雜的國際形勢,清政府深知一旦朝鮮落入它國必將危及自身安全,於是命令丁汝昌和吳安康分別率領北、南洋水師前往朝鮮的永興灣一帶巡防,藉以展示清政府強大的海軍實力,制止敵國可能的侵略企圖。北洋水師提督丁汝昌、總教習琅威理接到命令後立即率“定遠”、“鎮遠”、“濟遠”、“威遠”、“超勇”、“揚威”等6艘軍艦前往朝鮮東海岸海面操演,又奉命前往海參崴,接送當時參加中俄關於吉林東界勘定談判的清政府官員吳大澄。吳大澄被送至海參崴後,北洋艦隊留下“超勇”、“揚威”兩艦在海參崴待命。
鑑於鐵甲艦在作長途航行後,需回港塗油維護,加上1886年清政府的規劃建造的旅順軍港尚未完工,李鴻章遂決定由水師提督丁汝昌率鎮遠、定遠、威遠、濟遠四艦,前往位於日本長崎的三菱造船所進行檢修,並展開對日本的“親善訪問”。這也是歷史上,中國海軍艦隊首次訪問日本。

長崎事件起因

北洋艦隊 北洋艦隊
8月1日,北洋艦隊抵達長崎港。首次目睹來自中國的鐵甲鉅艦的長崎市民擠滿了碼頭。望着威風凜凜的鉅艦上的龍旗飄揚,圍觀人羣的情緒十分複雜,有驚歎的,有羨慕的,也有憤懣的。1886年8月13日,日方邀請抵達長崎的北洋官兵登岸購物。一些水兵卻違反軍紀,前往當地妓院尋樂且酗酒鬥毆,聞訊趕來的警察平息了事端。但多名情緒激動的水兵以待遇不公為由,前往警署繼續鬧事,將一名日本警察刺成重傷,肇事水兵也受了輕傷並被逮捕。事情發生後,北洋艦隊水兵不滿日方處理結果,有近400人當即直撲警察局而去,而艦上的12吋巨炮則調轉炮口,對準了長崎市區。這下日本可沒了脾氣,面對堅船利炮,只能乖乖的放人,並承諾道歉賠償。《長崎快報》對此作了報道,英國駐長崎領事也將事件寫進報告。李鴻章承認:“爭殺肇自妓樓,約束之疏,萬無可辭”,但又説:“弁兵登岸為狹邪遊生事,亦系恆情。即為統將約束不嚴,尚非不可當之重咎,自不必過為急飾也。”在李鴻章看來去妓院尋樂引起的衝突只能算是小事,但事態被擴大,最終釀成了“長崎事件”。

長崎事件發展

定遠號鐵甲艦 定遠號鐵甲艦
1886年8月15日,李鴻章授意全艦隊放假一天,並允許450名水兵自由觀光。雖然丁汝昌明令禁止水兵執軍械上岸,但據日方記載許多水兵手執棍棒刀器,其中還包括從日本古董店購買的日本刀。由於13日的糾紛所帶來的不滿,觀光很快演變為了械鬥。按日本記載,數名水兵伏擊並殺死一名警察,但早有防備的數百名警察將水兵分割包圍,配合街邊市民展開石塊攻擊。事後統計顯示,水兵方面有5人死亡、44人受傷、5人失蹤(一説10人死亡)。長崎警察方面被打死5人,30人受傷。長崎市民亦有多人受傷。

長崎事件結果

事件發生後,北洋水師官兵羣情激奮。有記載説,定遠等四艦迅速進入臨戰狀態,褪去炮衣,再次將炮口對準了長崎市區。總教習琅威理甚至主張對日開戰:“即日行動,置日本海軍於不振之地。”當時日本海軍才剛剛起步,絕非中國海軍的對手 [1] 
可是丁汝昌卻沒有下令開火,喪失了把日本海軍“扼殺在搖籃中”的機會。李鴻章得知“長崎事件”後很生氣,召見了日本駐天津領事波多野,語帶威脅地説:“……開啓戰端,並非難事。我兵船泊於貴國,艦體、槍炮堅不可摧,隨時可以投入戰鬥。”
鎮遠號鐵甲艦 鎮遠號鐵甲艦
1885年11月24日,駐日公使徐承祖致電李鴻章,要求斷交撤使。此時中法戰爭剛結束不久,清廷不願再度捲入戰爭漩渦,故未批准此議。1887年2月,中日雙方簽訂協議,對各自的死傷者互給撫卹,日本賠付中國52500元,中國賠付日本15500元,長崎醫院的醫療救護費2700元由日方支付。
在日本人看來,外國水兵喝醉了酒來本國滋事,最後竟然要本國賠款,簡直就是奇恥大辱。“中國威脅論”迅速成為了日本主流民意;同時“大力發展海軍”也成了日本國內從上到下各個階層的共識;“一定要打敗定遠”更是作為了日本海軍的目標和口號。就連日本小孩最流行的遊戲,也是分成兩組,一組扮成北洋艦隊,另一組扮成日本艦隊,遊戲主旨就是圍攻定遠、鎮遠。
與1886年以前處理外交事件不同的是,清政府對此表現出了相當強硬的態度。北洋水師總教習琅威理甚至提出了對日斷交、武力解決的主張。李鴻章的外交顧問伍廷芳,則被認為是在此事的圓滿解決上起了關鍵的作用。
1887年2月,雙方達成彼此讓步的協議,雙方一致認定是語言不通導致了誤會的發生,所以肇事者交由本國政府自行處置,而死傷人員則由對方予以撫卹。值得一提的是,日方所支付的撫卹金數額大大超出了清政府。換句話説等於是向中國進行了賠款。
但也有人認為,1886年北洋艦隊的實力具有壓倒性優勢,如在長崎事件中採用琅威理的建議,一挫實力尚在北洋艦隊之下的日本艦隊,則此事件後中日海軍的強弱,必大不相同。

長崎事件事件影響

“長崎事件”雖得以和平了結,但在日本民眾眼裏無疑是一場不亞於任何列強的外交侵略。日本在當時因無法戰勝亞洲同為現代化進程中的“第一強國”中國,使得日本朝野的對於殖民擴張的軍國主義思想越來越濃厚,從而間接使的日本加強軍備擴軍。深受刺激的日本海軍更是發狠:“一定要打勝‘定遠’”。當時日本海軍的艦船,也開始針對北洋水師的重型鐵甲艦“鎮遠”、“定遠”而重新設計。同時日本政府在國內也大肆進行渲染,使得民間的反華、仇華、排華的情緒高漲。在當時兒童最流行玩的遊戲中,扮演北洋海軍與日本海軍進行海戰的遊戲比比皆是。”李鴻章將北洋軍艦送到日本修理本來就含有威懾的意圖,卻沒想到這一事件竟如此深刻地刺激了日本人的民族心理。

長崎事件逸事

長崎事件中,一個名叫吳大五郎的日本人竊取了一本清軍的小字典(一説是截獲了清軍的電報)。小字典內的漢字排列縱橫兩側,並相應標註了0、1、2、3、4、5、6、7、8、9的小數字。日本的電信專家立刻判定,這是中國人電報用的漢字譯電本。從譯電本中數字的組合方法,明白了中國人制造密碼的方法。 到1894年6月22日,日本外相陸奧宗光設圈套,故意將所謂“第一次絕交書”譯成漢文,遞交給中國駐日公使汪鳳藻。次日,汪鳳藻向清政府發了一封很長的電文,時任電信課長的佐藤愛麿憑以往的破譯經驗,結合在長崎事件中獲知的製造密電碼的方法,仔細對照研究清國密電的內容構造,最終成功破譯了中國公使館的電信密碼。由此,日本在甲午戰爭前夕的外交戰以及後來《馬關條約》談判期間,能夠快速且順利掌握清廷決策者的意圖,從而使其對付清朝與北洋海軍變得得心應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