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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文字)

鎖定
鑑(拼音:jiàn)為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1]  。“鑑”的古字寫作“監”。“監”始見於甲骨文,其字形像人俯首在盛水的器皿裏照臉 [2]  。後來“監”常用於監視之義,大約到春秋時加“金”旁成為“鑑”,指映照的工具——盛了水的大盆,類似於後來的鏡子,引申指可作為參考的事。又用作動詞,表示照,再引申為審查、仔細看。
中文名
拼    音
jiàn
繁    體
部    首
五    筆
JTYQ [3] 
倉    頡
LIC
鄭    碼
KDMP
筆    順
①豎、②豎、③撇、④橫、⑤點、⑥撇、⑦捺、⑧橫、⑨橫、⑩豎、⑪點、⑫撇、⑬橫
字    級
一級(編號:2894) [1] 
平水韻
去聲三十陷 [4] 
筆畫數
8+5(部首+部首外)
造字法
會意字形聲字
結    構
合體字,上下結構
異    體
鑑*、鍳*、鑬(*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異體字)
統一碼
基本區-9274
四角碼
28109
注音字母
ㄐㄧㄢˋ

文字溯源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字形演變流程圖(文中出現序號參照此圖所示文字) [2]
鑑的初文是。監是會意字,古字形像人跪或立在器皿旁邊自鑑其容。以銅為鑑(鏡子),大約是春秋末期或戰國初期的事了。在這之前,人們就靠水來自知其容顏。後來有了銅鏡,加之“監”的引申義使用頻率增高,至春秋時代用為器物名稱加“金”字旁以示區別(圖1),舊時有上下結構(鑒)和左右結構兩種形體(鑑),其中上下結構形體的“皿”字變為“罒”形,左右結構形體變化不大。漢字簡化時,以上下結構為正體,將眼睛(臣)改為二豎,省略字中的器皿“罒”,寫作“鑑”。 [2]  [5] 
“鑑”本是古代一種盛水的大盆,金屬製作。在鏡子發明前,古人常用大盆盛水“照鏡子”,所以“鑑”也可作梳妝打扮之用。後來銅鏡發明後,也稱“鑑”。《廣雅·釋器》:“鑑,謂之鏡也。”唐太宗李世民有句名言:“以銅為鑑,可正衣冠;以史為鑑,可知興替;以人為鑑,可明得失。”其中的“鑑”即鏡子。再引申指“照”,如“水清可鑑”“光可鑑人”等。照照鏡子就能知道自己容貌衣着是否得體,不妥之處亦可及時整理。“鑑”由此進一步引申指“審察”“仔細看”,如“鑑定”“鑑別”等。還可指使人警戒或引以為教訓的事,如“前車之鑑”“引以為鑑”等。 [5]  [16] 

詳細釋義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名詞
參看義項“古代盛水器”。
basin
《詩經·邶風·柏舟》:“我心匪鑑。”
周禮·天官·凌人》:“春始治鑑。”

方諸。古代在月下承露取水的器具。

《周禮·秋官·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

鏡子。多為青銅製成。有的刻有銘文,用以自戒。
mirror
莊子·德充符》:“鑑明則塵垢不止,止則不明也。”
宋·司馬光《初見白髮慨然感懷》詩:“留為鑑中銘,晨夕思乾乾。”
銅鑑;鑑台;鑑明;鑑窪
比喻明潔如鏡的水面。

宋·范仲淹《出守桐廬道中》詩:“滄浪清可愛,白鳥鑑中飛。”

光,光澤。

唐·韓愈、孟郊《城南聯句》:“貌鑑清溢匣,眸光寒發硎。”

指照察審辨的能力。

漢·袁宏《後漢紀·靈帝紀上》:“陳留人韓卓有知人之鑑。”
漢·劉勰《文心雕龍·養氣》:“凡童少鑑淺而志盛,長艾識堅而氣衰。”

可以作為警戒或引為教訓的事。
warning
《詩經·大雅·蕩》:“殷鑑不遠,在夏後之世。”
鑑戒;借鑑;引以為鑑;前車之鑑
編年史的一種名稱。

清·馮桂芬《〈明紀〉序》:“編年之名亦有二,曰鑑,曰紀。”
通鑑;年鑑
動詞
照;映照。
reflect
左傳·襄公二十八年》:“獻車於季武子,美澤可以鑑。”
阮籍《詠懷》之一:“薄帷鑑明月,清風吹我襟。”

照察,審辨。
scrutinize
後漢書·郭太傳》:“其獎拔士人,皆如所鑑。”
鑑別;鑑定;明鑑;借古鑑今
敬辭。舊式書信用在開頭稱呼之後,表示請人看信。


大鑒;台鑒;鈞鑒
(參考資料:《漢語大詞典》 [7]  《現代漢語詞典》 [6]  《漢語大字典》 [8] 

古籍釋義

説文解字

【卷十四上】【金部】革懺切(jiàn)
大盆也。一曰監諸,可以取明水於月。從金監聲。
〖註釋〗①監諸:當依徐鍇《説文解字系傳》作“鑑諸也”。王筠《説文解字句讀》:“諸是漢名,鑑乃古名。”②“可以”句:見《周禮·秋官·司垣氏》。 [9] 

説文解字注

“大盆也”注:盆者,盎也,凌人,春始治鑑。注云:鑑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於中,以御温氣,春而始治之。按:鄭雲如甀,醢人作醢雲塗置甀中,則鑑如今之甕。許雲大盆,則與鄭説不符,疑許説為是。且字從金,必以金為之也。
“從金,監聲”注:革懺切。八部。
“一曰鑑諸,可㠯(以)取朙(明)水於月。”注:鑑諸當作鑑方諸也,轉寫奪字耳。《周禮·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鍳取明水於月。注:夫遂,陽遂也。鍳,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淮南書》: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注:方諸謂陰燧大蛤也,孰摩令熱,月盛時以向月下則水生,以銅盤受之,下水數滴。高説與許,鄭異。《考工記》以鑑燧之齊並言,則鑑之為鏡可知也。鄭雲鏡屬,又注《考工記》雲:鑑亦鏡也。《詩》雲:我心匪鑑。《毛傳》曰:鑑所以察形,蓋鏡主於照形,鑑主於取明水。本系二物,而鏡亦可名鑑,是以經典多用鑑字,少用鏡者,鑑亦叚監為之,是以毛詩宜鑑於殷,大學作儀監。鄭箋《詩》雲:以殷王賢愚為鏡。注:《大學》雲:監視殷時之事,各依文為説而已,《尚書》監字多有同鑑者。 [10] 

廣韻註解

古銜切,平銜見 ‖監聲談1部
鑑,鑑諸,以取月中水。又明也。
【校釋】《説文·金部》:“監諸,可以取明水於月。”段玉裁注:“‘鑑諸’當作‘鑑,方諸也’。”方諸,古代放在月下承露取水的器具。
格懺切,去鑑見 ‖監聲談1部
鑑,鏡也。誡也。照也。亦作監。格懺切。又古銜切。五。 [11] 

康熙字典

【戌集上】【金字部】鑑
《唐韻》革懺切。《集韻》《韻會》居懺切,竝音監。《説文》:大盆也。
又《説文》:鑑諸,可以取明水於月。《周禮·秋官·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注:鑑,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廣韻》:鏡也。《左傳·莊二十一年》:王以後之鞶鑑予之。注:鑑,工暫反,鏡也。《文子·符書篇》:人舉其疵則怨,鑑見其醜則自善,以鑑無心故也。
又《廣韻》:照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光可以鑑。《吳語》:王盍亦鑑於人,無鑑於水。
又《廣韻》:誡也。《正字通》:考觀古今成敗為法戒者,皆曰鑑。因鑑能照物取義。《唐書·張九齡傳》:玄宗千秋節,九齡述前興廢之原,為書五卷,號《千秋金鑑錄》,以申諷諭。《宋史·司馬光傳》:光編年史,名《資治通鑑》。
又《韻會》:通作監。《書·泰誓》: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
又《酒誥》: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 又鑑寐,假寐也。齊武帝詔:永思民瘼,弗忘鑑寐。梁武帝詔:興言夕惕,無忘鑑寐。
又《廣韻》《正韻》古銜切。《集韻》:居銜切《韻會》:居鹹切,竝監平聲。義同。
又《集韻》:胡暫切,音𤑃。陶器,如甀大口,以盛冰。《正字通》:冰鑑,盛冰器。上體如鬥,有疏稜。鏤底如風窗,承以大盤,置食於上,設冰於盤,使寒氣通徹,以御暑。《周禮·天官·凌人》:春始治鑑。注:鑑,如甀大口,以盛冰,置食物於中,以御温氣,春而始治之。疏:漢時名為甀,卽今之甕是也。《釋文》:胡暫反。本或作監。又:祭祀共冰鑑。
又《集韻》胡懺切。與㽉同。《博雅》:瓽𤬪,㽉也。
又《韻補》葉經𩃓(電)切,音見。張衡《七辯》:淑性窈窕,秀色美豔。鬒髮𤣥髻,光可以鑑。
考證:《君奭》:“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謹照原書君奭改酒誥。 [12] 
《説文解字》書影 《説文解字》書影
《康熙字典》書影 《康熙字典》書影

字形書法

字形對比

字形對比(上:U+9274;下:U+9452) 字形對比(上:U+9274;下:U+9452)

書寫演示

鑑字書寫演示 鑑字書寫演示
“〔圖A〕”窄“金”寬。“〔圖A〕”,居上半格,“〔圖B〕”“〔圖C〕”分列豎中線左右。“金”,“人”罩住“〔圖D〕”;“人”,兩筆相接點在田字格中心上側;“〔圖D〕”的豎筆在“人”下正中,緊貼豎中線左側。 [15] 

書法欣賞

(以上參考資料 [13] 

音韻彙集

上中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西漢



東漢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rɑm
南北朝
北魏後期北齊

am
南北朝
齊梁陳北周隋

am
隋唐
擬音/王力系統

k
am
隋唐
擬音/董同龢系統

k
am
隋唐
擬音/周法高系統

k
am
隋唐
擬音/李方桂系統

k
am
隋唐
擬音/陳新雄系統
k
am
(參考資料:漢典 [14] 

韻書集成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韻系
字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擬音
廣韻
平聲
下平二十七銜

開口呼
二等
全清
古銜切/格懺切
kam
去聲
五十九鑑

開口呼
二等
全清
格懺切/古銜切
kam
集韻
平聲
下平二十八銜

開口呼
二等
全清
居銜切
kɪam
去聲
五十四闞

開口呼
一等
全濁
胡暫切
ɣɑm
去聲
五十九㽉

開口呼
二等
全濁
胡懺切
ɣɪam
去聲
五十九㽉

開口呼
二等
全清
居懺切
kɪam
中原音韻

去聲
監鹹


齊齒呼

全清

kiam
中州音韻


平聲
監鹹






飢鹹切



去聲
監鹹






葉監去聲

洪武正韻

平聲
二十一覃


全清
古銜切
kiam

去聲
二十一勘


全清
古陷切
kiam

去聲
二十一勘


全濁
胡監切
ɣiam
分韻撮要

陰去
第二十四緘減鑑甲






(參考資料:漢典 [14]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方言點
聲母及韻母
調值
調類
官話(北京官話)
北京
tɕiɛn
51
去聲
官話(冀魯官話)
濟南
tɕiæ̃
21
去聲
官話(中原官話)
西安
tɕiæ̃
55
去聲
官話(西南官話)
武漢
tɕiɛn
35
去聲
官話(西南官話)
成都
tɕiɛn
13
去聲
官話(江淮官話)
合肥
tɕiĩ
53
去聲
官話(江淮官話)
揚州
tɕiæ̃
55
去聲
晉語
太原
tɕie
45
去聲
吳語
蘇州
tɕiɪ
412
陰去
吳語
温州
ka
42
陰去
湘語
長沙
kan
45
陰去
湘語
雙峯
kæ̃
35
陰去
贛語
南昌
kan
45
陰去
客家話
梅縣
kam
52
去聲
粵語
廣州
kam
33
陰去
粵語
陽江
kam
24
陰去
閩語(閩南片)
廈門
kam
11
陰去
閩語(閩南片)
潮州
kam
213
陰去
閩語(閩東片)
福州
kaŋ
213
陰去
閩語(閩北片)
建甌
kaŋ
22
陰去
(參考資料:《漢語方音字彙》 [17]  、漢典 [14] 
參考資料
  • 1.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6-21]
  • 2.    李學勤主編;趙平安副主編.字源[M]:天津古籍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2013.07:1220
  • 3.      .漢典[引用日期2018-11-19]
  • 4.    平水韻 三十陷  .搜韻[引用日期2019-06-21]
  • 5.    陳煒湛著.古文字趣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2:271-272
  • 6.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 第6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2.06:640
  • 7.    羅竹風 主編.漢語大詞典 第11卷 [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8:1425-1426
  • 8.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M]: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4595-4596
  • 9.    [東漢]許慎 原著;湯可敬 撰.説文解字今釋[M].長沙:嶽麓書社,1997.07:2010
  • 10.    [漢]許慎撰;[清]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10:2812-2813
  • 11.    餘乃永校注.新校互注宋本廣韻[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07:231;445
  • 12.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8:1313
  • 13.    各體書法  .漢典[引用日期2019-06-22]
  • 14.    韻書  .漢典[引用日期2019-06-21]
  • 15.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 第2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11:157
  • 16.    黃安靖 著.字誤百解[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18.08:76
  • 17.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彙 第2版[M].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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