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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銀州區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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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嶺市銀州區農業農村局,是鐵嶺市銀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鐵嶺市銀州區農業農村局
辦公地址
鐵嶺市銀州區柴河街101號 [2] 

鐵嶺市銀州區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規範性文件,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相關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疏通的建議,培養、保護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佈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權限承擔農業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規範性文件,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河湖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
(十五)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和跨鄉(鎮)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協調配合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負責提出中央和省、市、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區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中央和省、市、區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十七)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十八)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區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發佈全區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十九)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全區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區內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全區河道採砂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庫工程管理工作。
(二十)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協調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參與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
(二十一)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二十二)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二十三)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對口支援等工作。
(二十四)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鄉(鎮)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配合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指導全區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二十五)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銀州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十六)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二十七)區河長制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承擔全區河長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檢查考核,落實區總河長、副總河長及河長確定的事項,協調區直有關部門開展河長制相關工作。
(二十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扶貧開發的法律法規,組織、協調、指導全區脱貧攻堅工作,組織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脱貧。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擬訂農村貧困人口扶持標準。
(二十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管理,指導跨地區重點扶貧項目。
(三十)組織開展扶貧信息體系建設,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扶貧系統統計信息工作。
(三十一)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區級黨政機關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有關扶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十二)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區脱貧攻堅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三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四)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羣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4.切實加強水資源綜合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十五)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2] 

鐵嶺市銀州區農業農村局領導分工

龍飛:局長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