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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體育局

鎖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573號)和《中共鎮江市委鎮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鎮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鎮發〔2010〕11號),設立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鎮江市體育局
行政區域
鎮江市
釋    義
政府部門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鎮江市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督促實施。
(二)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研究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統籌規劃全市羣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佈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宣傳、體育科研和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定並實施體育培訓計劃。
(九)領導市體育總會,負責市級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鎮江市體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體育經濟處、行政審批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宣傳、安全、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老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並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經濟財務工作,承擔體育事業綜合統計、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外事交流活動;組織、指導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和年度計劃;指導、組織體育領域法制教育、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行政複議等工作;制定和實施體育基本建設規劃,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使用。
(二)羣眾體育處。擬訂羣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開展綜合性羣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羣眾體育科研管理;承擔和協調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
(三)競技體育處。擬訂競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和體育競賽及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協調青少年業餘訓練和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和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組織指導青少年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競賽工作和在本市舉辦的各類體育賽事活動;負責運動員、裁判員和教練員的綜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2] 

鎮江市體育局現任領導

鎮江市體育局局長:許 [4-5] 

鎮江市體育局直屬單位

鎮江市體育運動學校
鎮江市中心業餘體校
鎮江市體育館
鎮江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鎮江市乒乓球運動學校
鎮江棋院
鎮江市體育科研所 [3] 

鎮江市體育局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處長(主任)6名,其中正處長(主任)3名,副處長(主任)3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