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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鎖定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鎮江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鎮江市委員會領導的由全市性的文藝家協會和轄市、區文聯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鎮江文藝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力量,是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中文名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簡    稱
鎮江市文聯
團體會員
14個
主    任
張 泉
所屬地區
鎮江市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構概況

鎮江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現有團體會員14個,即9個文藝家協會:鎮江市作家協會、鎮江市戲劇曲藝家家協會、鎮江市音樂家協會鎮江市舞蹈家協會鎮江市美術家協會鎮江市書法家協會、鎮江市攝影家協會、鎮江市民間文藝家協會等協會,鎮江市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以及5個轄市(區)文聯(丹陽市文聯,成立於1960年;揚中市文聯,成立於1986年;句容市文聯,成立於1989年;丹徒區文聯,成立於1987年;京口區文聯,成立於2003年)。另外,還有雜文學會、硬筆書法家協會,分別隸屬或掛靠於有關協會,屬於二級法人協(學)會性質。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的工作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並承辦團體會員需要統籌安排的事宜。 鎮江市文聯於1950年成立,1950年10月13日成立鎮江市文聯籌備委員會。
籌備委員會 主任:張 泉
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姚荷生 謝 楓
1950年10月19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界第一次代表大會。
主 席:姚荷生
副主席:謝 楓 夏遹生
1960年8月25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工作聯合會第三次會員大會。
主 席:劉 僕
副主席:夏遹生 郭維庚 潘正偉 金運貴 汪秋逸
1980年10月3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
名譽主席:夏遹生
主  席:劉 僕
副 主 席:郭維庚 趙慈鳳 王筱堂 王驤 王川 吳家犖
改省轄市後
1985年4月27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界第一次代表大會。
主 席:賈玉書
副主席:劉 僕 王 川 莊潤貴
秘書長:劉 僕(兼)
一屆文聯委員會黨組
書 記:劉以坤
副書記:劉 僕
1990年5月23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二次代表大會。
主 席:賈玉書
副主席:王 川 欣士敬 吳家犖
秘書長:欣士敬(兼)
二屆文聯委員會黨組
副書記:華銘川(主持黨組工作) 賈玉書
1991年3月華銘川任黨組書記,1991年4月市文聯二屆四次全委會上當選了市文聯副主席
1995年5月18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三次代表大會
主 席:賈玉書
副主席:王蘇鎮 王 川 趙康琪
秘書長:周亞鳴
三屆文聯委員會黨組
書 記:姜 輝
副書記:賈玉書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湯才順擔任市文聯黨組書記,併兼任市文聯副主席;戴紹榮在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擔任文聯黨組副書記並主持市文聯黨組工作。
2000年9月26日召開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第四次代表大會
主 席:歐陽箐
副主席:陳惠祥 趙康琪 王 川 餘愛國
秘書長:周亞鳴
四屆文聯委員會黨組
書 記:陳惠祥
副書記:趙康琪
2002年12月,趙康琪擔任市文聯黨組書記;宋成璽在四屆十次全委會上當選市文聯主席;2007年12月蔣寧擔任市文聯黨組書記,並在四屆十一次全委會上當選為市文聯副主席;陳春鳴、蔣光年、丁偉民相繼在四屆四次、六次、十次全委會上當選市文聯副主席;張丹在2002年3月任市文聯秘書長。
2022年1月10日下午,鎮江市文聯召開五屆十次全委會議,增補王德家、樊安成、張洪良、王治、張碩等5位同志為鎮江市文聯五屆委員會委員,選舉王德家同志為鎮江市文聯主席。 [2]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構章程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2000年 9月 26日 第一條 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鎮江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鎮江市委員會領導的、全市性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和市轄各縣(市)文聯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鎮江市文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致力於繁榮發展鎮江市文學藝術事業,為促進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鎮江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各文學藝術家協會(指與省文聯所轄各文藝家協會和省作協相對應的協會)和市轄各縣(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為本會團體會員。除此以外的各類企業文聯、相關文藝協會,符合規定條件,經申請批准後亦可作為本會團體會員。原則上各相關文藝協會應歸口到本會所屬各文藝家協會管理,成為該協會的二級協會。但一般不參與文聯委員會的工作。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負責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第四條 鎮江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其主要任務是:推動和組織文藝工作者努力學習毛澤東文藝思想、鄧小平文藝理論和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論述,努力做中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忠實實踐者。學習文藝理論和業務知識,鼓勵和組織文藝工作者深人生活,加強藝術實踐,提高藝術水平,創作優秀的文藝作品。對於各種優秀創作、藝術表演、學術研究、教學和其他藝術成果,由本會或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五條 鎮江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文學藝術事業。
第六條 鎮江市文聯積極推動並加強全市文藝工作者的團結,增進老中青文藝工作者的友誼。擴大文藝統一戰線,加強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及海外僑胞中的文藝界人士和文學藝術團體的聯繫和交往。努力開展省內外、國內外的文藝交流活動。
第七條 遵循國家憲法與法律,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工作者的合法權益,關心文藝工作者的創作、工作和生活。
第八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鎮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代表由團體會員及有關部門經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代表大會推舉產生市文聯委員會,大會閉會期間,由市文聯委員會行使職權。委員會由團體會員的代表或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並實行自然替補制,即該委員在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或有關部門的領導職務後,該團體會員或有關部門則應推舉另一位負責人接任,並報市文聯委員會主席會議認可。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需要亦可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人選,經代表大會通過後確認,委員會選舉產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副秘書長由本席會議聘任.經全委會通過。
第九條 鎮江市文聯委員會設名譽委員若干名,由主席會議聘請。
第十條 鎮江市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委員會確定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委員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經主席會議決定可以增加。
第十一條 鎮江市文聯經費來源:
(1)政府撥款;
(2)會員會費;
(3)以社會資助和其它合法收人。
第十二條 本章程由市文聯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為使文聯適應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新形勢的需要,代表大會授權委員會,必要時可通過民主協商,對章程作適當調整。
本章程自鎮江市文聯第四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解釋權屬市第四屆文聯委員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