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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撫司
鎖定
- 中文名
- 鎮撫司
- 朝 代
- 明朝
- 職 能
- 偵察、逮捕、審問
- 創建者
- 朱元璋
鎮撫司設置背景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錦衣衞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衞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衞的法紀、軍紀。“北鎮撫司”專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
北鎮撫司外部任務較多,經常出差全國。北鎮撫司外出特務皆為“欽差”。由於北鎮撫司直接向皇帝負責,因此地方官員見到北鎮撫司的人都是恭恭敬敬,一點不大意,稱呼為“上差”或“欽差”。
明代最有名的錦衣衞即為北鎮撫司十三太保。
鎮撫司南北鎮撫司
明成祖時,將錦衣衞鎮撫司分為南、北兩司。其中“南鎮撫司”負責本衞的法紀、軍糾。“北鎮撫司”傳理皇帝欽定的案件,擁有自己的監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司法機構。死於酷刑拷打之下者不計其數。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衞所,統領官稱千户、百户、總旗、小旗。一般軍士稱為校尉、力士,雅稱為“緹騎”。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崔之世,凡屬兇網,即煩緹騎,一屬緹騎,即下鎮撫,魂飛湯火,慘毒難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