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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謙鈞

鎖定
鍾謙鈞(1803-1874年),字秉之,亦字雲卿 [1]  ,巴陵(今湖南巴陵)人。清朝官員。 [2-3] 
本    名
鍾謙鈞
秉之,雲卿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巴陵樓西灣
出生日期
1803年
逝世日期
1874年
主要作品
《古經解匯函》
《小學匯函》

鍾謙鈞人物生平

同治間,鍾謙鈞官至兩粵鹽運使兼署廣東按察使。 [2-3] 
自幼機警聰敏,記憶力強。入私塾讀《論語》、《大學》皆能述其要義。後因家貧而輟學,白天勞作,晚上苦讀,數九寒暑,持之不懈。稍長,獨自外出,謀生闖蕩,積累了一定的財富。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捐資以從九品,分發湖北試用,開始涉足官場。咸豐元年(1851年)授沔陽州鍋底司巡檢,五年後升知縣。同治元年(1862年)授漢陽知府,不數日即調辦糧台。二年後,湖廣總督以其廉政勤明、核算嚴密、能任勞怨,奏準賞給鹽運使。同治四年(1865年)調任武昌知府,以功晉一級官階。同治八年(1869年)升兩粵鹽運使,續兼署按察使,在粵居官四年後告老還鄉。
任官期間的鐘謙鈞,奉行儉樸,憫恤民眾,勤於治理。他任沔陽州鍋底司巡檢時,沔陽水災為患,盜賊出沒,民不聊生。經他治理水患,安撫百姓,呈現出了民安風清的祥和景象。咸豐初,太平軍橫掃長江流域,湖北巡撫胡林翼敗退陸口,戰亂使漢陽街巷難民叢聚,困苦不堪。時任漢陽知府的鐘謙鈞召集各善事堂董事,商議救濟辦法,並拿出自己的俸金,在漢陽、大別山南、城西校場設立粥廠,煮粥救濟難民;搭幾百間茅棚,讓難民棲身;請來醫生為難民治病;停戰後,又逐個發放路費,資助難民各自回家。為防水患,他又帶頭捐俸籌款,加高湖堤江堤數尺。在漢口新築城牆10餘里,修復毀於戰火的晴川書院,獎勵、培植家境貧困的生員。漢陽提江大堤崩潰,他採取以工代賑辦法,修復江堤,幫助災民恢復生產,度過難關。他還倡修育嬰、敬老兩堂,收養孤寡鰥夫。
嶺南物產豐饒,經濟基礎較好,當地鹽商聞鍾謙鈞赴任入境,在數百里途中備盛筵迎候。鍾謙均卻改乘小船蒞任,不給沿途民眾添麻煩。廣東衙署陳設富麗,過來都由鹽商領庫款供應。他到任後,一律取締,僅此一舉,裁減鹽場陋規雜款數萬兩。在廣東按察使任內,他創建審公所和積案局,使冤假錯積案得以清結。在粵任職四年,他從不張燈結綵演戲酬賓,官署平靜如道院僧房。而民眾遭災有難,他慷慨賑濟,出手大方。禺山、南坡兩書院經費拮据,他對前者個人捐銀千兩,對後者勸募二萬三千兩銀,解決了辦學困難。他還捐巨資為巴陵人民辦了許多好事,如修建巴陵七里山寶塔,設立南津港義渡,修建樓西灣文誼莊義塾,修理嶽州考棚,修復城南萬年橋(今三眼橋)及岳陽樓、嶽州文廟等名勝。
同治十三年(1874年)鍾謙鈞逝世於家中,享年71歲,葬於巴陵南津港獅山之南。左宗棠得知他逝世,感嘆曰:“循吏①之功,大於名將。”乃上書清廷,陳述其生平事蹟,請宣付國史。湖南巡撫亦上疏陳其義行,皆獲請廷允准,將鍾謙鈞列入清史循吏傳記。湖北士民將他恭入漢陽名宦祠祭祀。 [1] 

鍾謙鈞個人作品

古經解匯函》(輯),清同治十二年(1873)粵東書局刻本;光緒十四年(1888)上海蜚英館石印本;光緒十五年(1889)湖南書局刻本。
小學匯函》(輯),清同治十二年(1873)粵東書局刻本;光緒十四年(1888)上海蜚英館石印本;光緒十五年(1889)湖南書局刻本。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