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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耀華

(香港前學聯成員)

鎖定
鍾耀華,香港前學聯成員,違法佔中參與者。
2018年9月17日,鍾耀華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中文名
鍾耀華
罪    名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

鍾耀華人物履歷

香港前學聯成員,違法“佔中參與者。

鍾耀華人物事件

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發的違法“佔中”,到當年12月15日清場告終,持續79日。香港金鐘、旺角、銅鑼灣等地交通癱瘓,並不時發生襲擊警察、破壞公物、違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僅造成數以萬億計的經濟損失,更令香港社會長期處於撕裂對立的狀態,甚至助長了本土激進甚至“港獨”的興起。
2018年9月17日,鍾耀華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等5項罪名。在香港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審。被告人續准保釋至11月19日開審,預料審訊20天,屆時控方會傳召多名證人,並播放兩段共長超10小時的來自警方及公眾拍攝的視聽證據。
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 [2] 
2021年3月2日,高等法院上訴庭會開庭處理鍾耀華於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的上訴請求。 [2] 

鍾耀華政府態度

對於違法“佔中”港人普遍表示其發起人和推動者必須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曾強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修補社會撕裂不等於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協,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論、集會等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會竭力去維護,但這些權利並不是沒有限制,當市民在表達意見和遊行示威時有違法行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