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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

(廣東省潮州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

鎖定
鍾明,男,1967年1月出生,漢族,廣東蕉嶺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潮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1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 
中文名
鍾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蕉嶺
出生日期
1967年1月
畢業院校
華南農業大學 [2] 

鍾明人物履歷

1986年09月,在華南農業大學植物生理生化專業學習;
1990年07月,任廣東省農科院果樹研究所幹部;
1994年07月,任廣東省農科院果樹所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其間:1996年1月聘為助理研究員);
1996年02月,任廣東省農科院果樹所科技科科長;
1998年12月,任廣東省農科院良種苗木繁育中心副總經理(其間:2001年1月聘為副研究員,2000年4月至2003年6月在職攻讀華南農業大學農業推廣碩士專業研究生,獲碩士學位);
2004年09月,任廣東省農科院良種苗木繁育中心副總經理(正處級);
2004年11月,任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其間:2006年2月至2006年12月兼任縣紀委書記);
2008年03月,任河源市新豐江供水工程辦主任;
2008年04月,任河源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新豐江供水工程辦(後更名為市政府萬綠湖水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8年10月,任河源市連平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12年03月,任河源市連平縣委書記;
2012年04月,任河源市連平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3] 
2016年09月,任廣東省潮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1-2]  [4] 

鍾明人物事件

鍾明審查調查

2020年11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潮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鍾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4] 

鍾明免去職務

2020年12月30日,潮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鍾明的潮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5] 

鍾明依法雙開

2021年8月,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潮州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鍾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明喪失理想信念,不信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在承攬工程、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鍾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鍾明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潮州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6-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