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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復
鎖定
- 中文名
- 鍾復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出生地
- 中國
鍾復生平簡介
鍾復15歲便領鄉薦,永樂十八年(1420)鄉試中舉,直到宣德八年(1433)終於探花及第,授翰林院編修,升修撰兼經筵講官。鍾復學識淵博,文思浩瀚,夙有忠義報國之心。當時大宦官王振擅權,朝中大臣大多敢怒不敢言。
宣德八年(1433)五月,適逢驚雷震動奉天殿鴟吻,皇上以為不吉祥,下詔求朝臣直言議政。鍾復一向與同館翰林劉球友善。劉球與鍾復商量好一起上書,建議皇上“政由己出,權不下移”,“公武舉之法以求良將,定召募之法以來武勇。廣屯田、公鹽法,以厚儲蓄,庶武備無缺而外患有防”。鍾復回家後,將上書之事告訴了妻子,妻子堅決不同意。等劉球再次來到鍾復家,準備邀鍾復一起上朝奏疏時,鍾復已不知去向,而鍾復之妻卻在屏風之後大聲罵道:“要上書你儘管自己去,為什麼要連累他人!”劉球只得悻悻而歸,一路嘆道:“此種朝中大事,鍾復他竟然與婦人商量?”遂獨自一人遞上奏章。朝中奸人見其奏章之中有“攬權”之語,便對王振説:“這是指您呵。”王振大怒,藉機將劉球逮捕下獄,並授意錦衣衞指揮馬順將劉球殺死獄中。這一天深夜,馬順攜一小校官持刀來到劉球的牢房,劉球剛剛躺下準備休息,見有持刀人進來,驚起,大呼太祖、太宗,可是已經晚矣。
當時鍾復之子鍾同才7歲,從母親處得知父親之事,哭着發誓:“王振這賊,父親沒有完成的事,我當替他完成。”後,鍾同於景泰年間,也以上書建言立儲,遭到奸臣陷害,死在獄中,也算是替父親完志,與當年劉球共入其鄉“忠節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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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復其他資料
著有《玉川文集》六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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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探花鐘復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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