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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奇

(紅巖烈士)

鎖定
鍾奇(1922—1949)又名程嵐,生於1922年,湖南醴陵縣人。父親在他十多歲時就參加了紅軍,一去音信杳然,他與母親相依為命。為生活所迫,他作過釉工、刻字工人,當過報社的校對等等。後在衡陽、桂林從事新聞工作。1946年來重慶,任國民黨軍報《和平日報》(即原《掃蕩報》)記者。深得該報社總編的信任,但他對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賣國政府的獨裁統治和重開內戰的反動政策深為不滿,參加了黨領導的進步團體“民主實踐社”。他以《和平日報》記者身份為掩護,不顧生命危險,利用在該報社內部獲得的有關全國各戰場內戰勝負的真實情況,暗中泄露給中共地下組織,以便中共及時揭穿國民黨各報謊報軍情,欺騙人民的醜惡行徑,不僅如此,他還將中共的《挺進報》和其他地下傳單暗中散發給友好秘密傳閲。1949年10月,他攜帶電台一部去貴州松桃游擊隊,正準備出發,由於遭到叛徒出賣,貴州地下組織忽遭破壞,貴陽特務機關立即通知重慶內政部調查統計局(中統)西南督導區,10月11日晚,鍾奇在《和平日報》報社被捕,先後關押在棗子嵐埡136號和軍統局稽查處“新世界”看守所。在獄中,面對酷刑拷打他寧死不屈,1949年11月29日被押解到中美合作所內松林坡,與其它31人一起遇難,身中27彈。 [1-2] 
中文名
鍾奇
國    籍
中國
籍    貫
湖南醴陵
出生日期
1922年
逝世日期
1949年11月29日
職    業
記者

鍾奇鍾奇對妻子的絕筆信

德琪:
不要哭,眼淚洗不盡你的不幸,好好教養我們的孩子,使他比我更有用,記住,記住!我最後仍是愛你的。還有一宗,你一定要再結婚。祝福,我至愛的賢妻。
程嵐
一九四九、一一、二九
這是鍾奇(1922—1949)在就義前寫給妻子的一封絕筆信。鍾奇是由“中國民主革命同盟”(簡稱“小民革”)領導的“民主實踐社”的社員。“小民革”是在中共領導下的秘密革命團體,1941年在重慶成立,成員有中共黨員,也有民主黨派成員,是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性質的組織。
鍾奇原在衡陽、桂林等地從事新聞工作。加入“民主實踐社”後,他接受黨組織派遣,於1946年春打入國民黨軍報《和平日報》,擔任採訪室主任兼記者,以記者身份為掩護為黨蒐集情報。
在該報工作期間,他使用“程嵐”這個筆名,以充滿熱血和獨具個性的文風,發表了《山城即景之八十五霧重慶》等多篇揭露國民黨醜惡行徑的文章。
“令我們窒息的是另一種人為的黑霧,是那種荒淫、無恥、醜惡、奢放的行為。”
“努力吧!讓我們突破層層人為窒息的濃霧,尋取秋天的春天。”
類似這樣犀利的筆鋒,讓鍾奇收穫了眾多忠實擁躉,而蕭德琪就是其中之一。後來兩人陷入熱戀,並在1949年6月喜結連理。
然而,新婚不久,鍾奇就因地下黨組織遭破壞而被捕。由於在獄中堅不吐實,始終保持革命氣節,鍾奇預感到,敵人即將對他痛下毒手。
1949年11月29日,在被押往重慶郊外歌樂山松林坡刑場前,鍾奇匆匆將絕筆信寫在破舊香煙盒上,在傾訴離別之苦、摯愛之情的同時,不忘叮囑妻子忘掉他、再結婚。這封絕筆信,字裏行間飽含“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的真摯愛意,以及因將身許國而不能與愛人相伴終老的真誠歉意。
孫德魁/圖文(作者系重慶社會主義學院副教授)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