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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負荷
鎖定
- 中文名
- 鍋爐負荷
- 定 義
- 指單位時間產生蒸汽的能力
- 特 點
- 單位時間做功越多説明鍋爐負荷大
- 危 害
- 影響生產正常:燃燒不穩
鍋爐負荷調整負荷
在運行中,應根據外界負荷的需要與鄰爐合理分配負荷,調整鍋爐的蒸發量。為確保鍋爐燃燒穩定及水循環正常,鍋爐的蒸發量不應長期小於額定負荷的50%。當增加鍋爐負荷時,一般應先增加風量後增加給煤量,一般增負荷速度控制於3~6t/h.min。當減負荷時,一般應先減少煤量再減少風量,一般減負荷速度控制於6~13t/h.min,緊急情況下,最大不超過26t/h.min。正常運行中,應控制汽壓在9.8(+0.1~-0.2)Mpa,汽温在540(+5~-10)℃範圍內運行(若汽機需要可適當降低汽温和汽壓運行)。為了維持汽壓穩定,應加強燃燒調整,保持給煤量的正常,併力求鍋爐負荷穩定。為了維持汽温正常,除應加強燃燒調整外,主要利用減温水調節,具體要求如下:汽温低時,減少減温水量,汽温高時,加大鍋爐低負荷運行時,應儘量減少減温水或停止使用減温器。一、二級減温器投用時,一般先投用一級減温器,後投用二級減温器,並通過兩側減温水進水閥調節減温水量,以控制每級減温器兩側汽温偏差不要過大。為保證蒸汽參數正常,鍋爐與汽機專業壓力錶、温度表的指示,每班至少對照一次,鍋爐DCS上的汽壓、汽温表及水位的指示值定期與就地汽温、汽壓表及水位指示值進行對照,若發現指示不正常時,應及時聯繫熱工人員處理。鍋爐運行中,應至少每三個月進行安全門試放一次。
以上僅為本爐型參數,根據不同爐型參數還應該進行修正
鍋爐負荷低負荷運行壞處
1.影響生產正常:燃燒不穩,牀温易波動,不易調節,牀温温度會偏低,返回調節不易控制,可能會造成熄火;
2.影響鍋爐內部換熱管道的壽命:低負荷燃燒,會出現給煤量和返灰量投入不均衡,造成換熱管道受熱不均,易導致管道局部超温,引起管壁過熱,長時間運行會增加爆管發生的幾率;
3.增加尾部換熱管道的腐蝕:長期低負荷運行,排煙温度會有所下降,尾部佈置的換熱管道的低温腐蝕發生幾率增加;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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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鍋爐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