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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江區教育局

鎖定
主要負責人:鍾為春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成都市錦江區三官堂街13號
中文名
錦江區教育局
局    長
鍾為春
地    址
成都市錦江區三官堂街13號
類    別
政府機構
工作職能
第一條 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
第二條 指導和督促全區中小學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教育、教學計劃;
第三條 做好學校佈局結構調整以及財務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負責全區中小學的業務管理指導、特殊教育工作、招生工作,以及中小學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承擔區語委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
第五條 規劃並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學校管理者隊伍建設及人事制度改革;
第六條 負責全區職工教育工作的指導、管理、統計、評比和表彰;
第七條 負責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教職工年度考核、機構編制、人事檔案、離退休教師的管理、教職工的獎懲、人事、勞動工資、福利待遇等;
第八條 負責區域內民辦學校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第九條 負責區域內幼兒園的註冊登記和管理,負責地區域內幼兒園的業務和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
第十條 負責區域內農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負責制定錦江教育督導工作計劃、督導評估方案和實施細則,依法對區屬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第十二條 組織全區重大教育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評估,開展教育督導研究;
第十三條 負責我區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