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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遺
(明朝科舉考試製度)
鎖定
明朝
科舉考試制度,凡生員參加科考、
錄科未取,或未參加科考、錄科者,可在
鄉試前補考一次,名為錄遺,經錄遺錄取者亦可參加
鄉試。
錄遺簡介
錄遺:選錄遺才的意思。系明朝鄉試前的一種選拔考試。
錄遺標準
學政到任後第二年,對秀才舉行科考,考在一等、二等及三等前十名(中小省為前五名)的,可參加鄉試。三等的其他名次和因故未參加科考的秀才以及在籍監生、貢生等,再參加
錄科考試。
錄科未取和科考、錄科的缺席者,還可參加錄遺,名列前茅者亦有參加鄉試資格。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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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吳敬梓.儒林外史.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8:34